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岩土工程勘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可研招标范围为1号线主线(鉴湖镇站至笛扬路站)及1号线支线(站前大道站至柯桥客运站),共30.3km。招标估算价: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要求,对拟建项目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并为线路选址提供依据。具体包含如下:(1)收集区域性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地震、地貌单元、地下水动态、古河道、当地的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有关资料。(2)对每个车站、区间、每个地貌单元出具勘探资料,了解线路岩土可挖性分级。(3)了解勘察区范围内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来源及排泄方式,初步判断承压水对深基坑开挖的影响。对地下水位设置长期观测孔(一个水文年)。(4)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作出初步评价,判断砂土液化,划分场地土类型、建筑场地类别、抗震有利或不利地段。(5)对拟建场地沿线各地基土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初步查明控制线路方案的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特征,对拟建场地沿线各地基土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初步查明控制线路方案的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特征。(6)对拟建沿线的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进行评价。(7)根据车站基坑、盾构区间工程特征及实施工艺,提供工可设计所需的物理力学指标及地质参数。
2.4工程类别: / 。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服务期及服务进度应服从招标人的整体安排。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服务期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并服从)。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服务期延误的,中标人可要求服务期顺延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勘察技术要求的深度,并支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发改委的可行性研究批复通过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资质,自2010年6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勘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联合体协议一份。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绍兴市外企业经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通过(有效期内,市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要求为联合体双方,备案需在投标截止前完成)。
3.3.2企业具有2015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一日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3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个法人,联合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②联合体成员均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必须具有自2010年6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勘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业绩;③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 9 月 28 日至2015年 10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六.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8 日 9:0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20%;勘察人按要求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中间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通过专家评审,勘察人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并提交正式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勘察人配合招标人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该报告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后付清尾款。勘察人在申请费用时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应付款等额的票据。即若乙方申请付款时不能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入帐要求的合法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八.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地 址: 绍兴城东舜江路五云大楼四楼
联系人: 毛文涛 联 系 人: 徐 丽
电 话: ****-******** 电 话: ****-********138*****494


招 标 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 25 日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岩土工程勘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可研招标范围为1号线主线(鉴湖镇站至笛扬路站)及1号线支线(站前大道站至柯桥客运站),共30.3km。招标估算价: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要求,对拟建项目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并为线路选址提供依据。具体包含如下:(1)收集区域性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地震、地貌单元、地下水动态、古河道、当地的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有关资料。(2)对每个车站、区间、每个地貌单元出具勘探资料,了解线路岩土可挖性分级。(3)了解勘察区范围内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来源及排泄方式,初步判断承压水对深基坑开挖的影响。对地下水位设置长期观测孔(一个水文年)。(4)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作出初步评价,判断砂土液化,划分场地土类型、建筑场地类别、抗震有利或不利地段。(5)对拟建场地沿线各地基土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初步查明控制线路方案的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特征,对拟建场地沿线各地基土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初步查明控制线路方案的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特征。(6)对拟建沿线的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进行评价。(7)根据车站基坑、盾构区间工程特征及实施工艺,提供工可设计所需的物理力学指标及地质参数。
2.4工程类别: / 。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服务期及服务进度应服从招标人的整体安排。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服务期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并服从)。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服务期延误的,中标人可要求服务期顺延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勘察技术要求的深度,并支持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发改委的可行性研究批复通过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资质,自2010年6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勘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联合体协议一份。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绍兴市外企业经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通过(有效期内,市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要求为联合体双方,备案需在投标截止前完成)。
3.3.2企业具有2015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一日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3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个法人,联合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②联合体成员均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必须具有自2010年6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勘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业绩;③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 9 月 28 日至2015年 10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六.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8 日 9:0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20%;勘察人按要求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中间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通过专家评审,勘察人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并提交正式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勘察人配合招标人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该报告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后付清尾款。勘察人在申请费用时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应付款等额的票据。即若乙方申请付款时不能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入帐要求的合法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八.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地 址: 绍兴城东舜江路五云大楼四楼
联系人: 毛文涛 联 系 人: 徐 丽
电 话: ****-******** 电 话: ****-********138*****494


招 标 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 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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