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翡翠书院项目销售中心泳池设备招标公告
中实·翡翠书院项目销售中心泳池设备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实·翡翠书院项目销售中心泳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源街以北、昭乌达路以西。
3、承包范围:翡翠书院项目销售中心循环水处理系统、恒温除湿系统、热能系统的设备材料、辅材及安装、图纸深化等。
4、质量要求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要求,满足相关文件要求。若本工程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5、工程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纳税人身份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拥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职人员不少于10人;
(3)拥有长期稳定的安装队伍;
(4)无任何恶意法务纠纷案件发生;
(5)背景调查各方评价良好;
(6)最近五年一直从事相关工程且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必须具有房企、企业会所、健身场所、学校泳池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80万,工程业绩分布区域主要在内蒙古地区;
(7)投标供应商必须有呼市办事处且呼市本地售后维修点;
(8)非挂靠性质。
7、报名资料:填写《资格准入申请书》进行报名,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合格后入围。
8、招标负责人:乔天龙联系方式:186*****915
9、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 日 下午 6:00前(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0、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标方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11、投标保证金:
(1)资格初审通过后,招标文件获取前(或招标会议开始前1天)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
(2)中标人在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缴纳,不足部分按照合同中标金额的3%,中标人仍需补足;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2、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标签: 泳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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