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生产信息化无线网桥招标公告
油气生产信息化无线网桥招标公告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23000.0 |
4.交货期和地点:2015年12月31日00:00时,中石化各油田企业指定交货地点。(其中西北油田、河南油田春光采油厂位于新疆。)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2 生产商需具备无线网桥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装备;代理商必须具备无线网桥检验、试验装备(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频谱仪、网络测试仪)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清单,注明品牌、规格、型号。
6.3 投标人全国范围内售后技术服务网点不少于五家,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地址、电话、联系人。
6.4 投标产品需通过EMC电磁兼容性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6.5 投标人提供工信部核发的点对点和点对多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工信部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6.6 投标人是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或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是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有效代理资质证明及制造商针对中石化集团采购的唯一授权证明。
6.7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内容与投标产品相符。
6.8 近三年内至少一年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相应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6.9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09月26日22时至2015年10月04日12:21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5号平安大厦3楼国事重庆公司第一会议室(黄花园北桥头)。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00时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5号平安大厦3楼国事重庆公司第一会议室(黄花园北桥头)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10月16日09:00时前与王柳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宋俊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一、招标网站下载附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本次招标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以下是资格审查条款,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资格后审条件(否决条款)》的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文件,单独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成册(一正四副),并与技术投标文件一同密封递交。(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是否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4)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5)运行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6)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7)生产商需具备无线网桥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装备;代理商必须具备无线网桥检验、试验装备(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频谱仪、网络测试仪)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清单,注明品牌、规格、型号;(8)投标人全国范围内售后技术服务网点不少于五家,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地址、电话、联系人;(9) 投标产品需通过EMC电磁兼容性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10)投标人提供工信部核发的点对点和点对多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工信部官网查询信息为准);(11)投标人是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或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是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有效代理资质证明及制造商针对中石化集团采购的唯一授权证明;(1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内容与投标产品相符;(13)近三年内至少一年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相应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14)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三、对招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投标人须逐条响应,提供说明或技术支持资料,对有具体规格参数要求的指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参数值,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对报价要求、付款条件、投标一览表的内容须完全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标书所用介质为U盘,电子版内容应包括签字版全套投标文件,以及分项报价EXCEL版)。五、与招标相关问题,请以邮件方式进行咨询。邮箱wzwangliu@sinopec.com。六、澄清答疑均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须及时登录zgsh.sinopec.com查看澄清答疑。七、标书费必须通过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登陆zgsh.sinopec.com,点“投标”,点“公开招标公告”,选中拟投标的公告点击左上角的“下载”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支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账户。八、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框架协议的执行范围为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项目及油田企业的生产需求。审批和资金落实:各企业在落实资金后实施采购。招标公告中的数量为根据项目投资情况进行的预估,实际采购数量以框架协议执行期的情况为准。交货期:采购订单生效后30天内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或由投标人报出一般交货期。最终交货期以实际订单为准。交货地点:中石化各油田企业指定交货地点。(其中西北油田、河南油田春光采油厂位于新疆。)。
19.投标人特别要求:7、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在易派客网站完成商品上线和销售工作。8、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赴投标人生产或营业场所复核的,经复核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真实的方可成为中标人。。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柳
电话:***-********
电子邮箱:wzwangliu@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宋俊述
电话: ****-*******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2015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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