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镇沙埔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福利楼侧厂房招标公告
大江镇沙埔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福利楼侧厂房招标公告
大江镇沙浦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厂房招标公告
台山市大江镇“三资”中心受大江镇沙浦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6月6日上午9:30于本中心对双一、双二福利楼侧厂房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厂房;建筑面积:约370平方米。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沙浦村双一、双二福利楼侧。
(三)发包的起止期限:5年(即从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8年6月19日止)。
(四)交易底价:每年¥*****元。
(五)其他费用:村委会管理费¥700元/年,由租赁方另外缴交给沙浦村委会。
(六)租金递增方式:无。
(七)租金收取方式:先付款后使用,每半年缴交一次即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缴交当期租金,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交半年租金。
(八)交易保证金:¥8,000元。
(九)合同押金:¥8,000元。
(十)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厂房,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它非法经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交易厂房暂未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明。
2.租赁期间,租赁方对厂房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方可根据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厂房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但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征得有关部门和沙浦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 租用年限届满,发包方无偿收回厂房使用权。租赁方在租赁期内所有装修及增加的基础设施(包括房屋、供电供水设施、室内装修等,不含属于租赁方的机器设备)无偿归发包方所有,一律不得拆除和破坏。
4.竞投后,若原租赁方没有中标,原租赁方必须在开标日起30日内清拆完毕并搬离,原有的一切设施不能拆除(含水、电及下水设施等)。逾期不清理的,承包地内一切设施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5.本次交易厂房交接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6.如只有一人报名竞投,不报价的,则唯一竞投人按底价成交,如弃权则没收交易保证金;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汇入交易保证金先后顺序(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或不按期签订合同,发包方没收交易保证金¥8,000元。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大江镇“三资”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缴纳交易保证金
(一)本交易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收取现金。
(二)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6月5日前将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①账户名称:台山市大江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②开户银行:台山市农商行大江支行,③账号:800*****006******,④款项来源:双一、双二村厂房交易保证金。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大江镇“三资”中心开具“收款收据”。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双一、双二村厂房交易保证金。中标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押金。未能成功交易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六、报名、提交资料
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6月5日前提交以下资料到大江镇“三资”中心(凭资料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进账单、收款收据)。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联系沙浦村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6月6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大江镇“三资”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交易保证金凭证;
(三)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江镇沙浦村双一、双二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联系单位:大江镇“三资”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大江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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