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通江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27-*******
采购单位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通江县壁州大道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82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女士0827-*******

项目概况

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CBZ******

项目名称: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需选择技术服务单位协助我单位如期顺利完成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

二、审计服务费报价要求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按照文件标准的基础上依照下表执行的最高折扣比例测算出基本审计费。

②上述两项合计所得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总费用最高限价。

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表

序号

咨询服务费项目

财评投资预算金额(万元)

咨询服务费

(万元)

报 价

1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过控服务费)

1932.76

10.4638

2

审核竣工结算(基本审核费)

1932.76

4.4120

合计

14.8758

三、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开展相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采用全面审查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浪费、高估冒算、徇私舞弊等行为;分析工程价款审减原因和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4.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程序和执行情况;

5.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6.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7.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验收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2、服务质量要求

(1)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台账、日志,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外,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与审核,按时保质完成过过控及结算审核内容,实现审核目标,对审核程序、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接受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3)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审核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处理。

(4)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应当委派不少于2名人员组成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组):

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执业资格证;

2、工程造价业务技术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具有工程或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4、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服务时限要求

具体工作时限根据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进度而确定,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内出具成果文件,特殊情况经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

(6)服务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2、供应商应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服务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

(八)信息公开要求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项目验收要求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行为和成果进行考核。

2.供应商在项目审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履约考核不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台账、日志,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出具成果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的审核成果经复核后,复核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以上,或经复核后存在重大违规违纪线索、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未发现的。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

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通江境内)。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将按照具体审计项目情况和工作实际向具体实施机构支付合同价款,逾期支付: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自项目开工日至竣工验收日按季度进行支付,每期实际支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施工合同总工期×3]×80%,剩余的20%作为咨询工作预留金,在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同竣工结算审核费一同支付。

3、其他

(1)项目履行过程中,具体实施机构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当采购人或第三方发起赔偿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第一赔偿责任人。

(2)工期:180天,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非咨询人原因造成同一项目履行期限延长15%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根据实际施工工期完成对应工作。

(3)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非咨询人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1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4、成果资料递交

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镇广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通江至广安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分别向采购人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成果完整资料。

2、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审计工作电子文档,以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和归档服务。【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成果完整资料,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完整资料3套,提供电子文档1套。】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照行政机关批准许可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江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通江县壁州大道8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662附16号二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8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造价控 竣工结算审核 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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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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