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甲二路工程、南四环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工程勘察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甲二路工程、南四环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工程勘察
招标编号:ZT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甲二路工程、南四环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经济开发区、(长春高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①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全线(亚泰大街-长沈路)的社会导行便道工程、征地征收、管线排迁);
②甲二路道路工程(丙七十七路-丙七十九路);
③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全部勘察、测量、钻探、物探、倾斜摄影、基坑监测、前期地形图测绘工作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 投资估算:项目投资约23.2366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5)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5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孙馨如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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