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场所办案和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办案场所办案和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公财采字【2015】334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共公主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办案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单位为中共公主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15JLWLGZL-R06;

2.2 项目名称:中共公主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办案和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3 招标范围:采购办案场所办案和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电脑、录音笔、复印机、碎纸机、铁卷柜、密码存储柜、饮水设备、安检门、安检仪、医疗床、药品柜、医疗器械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中共公主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场所及24个乡镇、街道纪委办案场所;

2.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采购预算:40.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6日13时0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公主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


2015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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