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野战枪(弹)柜招标公告
智能野战枪(弹)柜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武警8690部队野战智能枪柜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能提供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J-2015-4136-E001
二.项目内容:智能野战枪(弹)柜。
三.投标人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报名时应呈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和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持原件比对)。
(三)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专利证书原件;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依据《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操作规则》第五章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基于专利保护原因(专利权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军械部 烟台三环科技有限公司),物资只能由特定供应商提供,不存在其它合理的选择或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或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鉴于此,该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
名 称:山东省烟台三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西南河路47号
六、公示的期限:
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6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采购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江苏省宜兴市工行营业部账号:****************855;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90部队后勤部。)投标人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送达武警869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八、采购时间:2015年9月21日9:30(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地点:武警8690部队后勤部会议室,届时邀请纪检、采购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9:30(北京时间),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武警8690部队信息网、武警物资采购网、江苏省宜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地 点:江苏省宜兴市武警869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邱友发 孙 波
电 话:0510—********转62258
传 真:****-********
武警8690部队后勤部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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