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南交通环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南交通环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塔南交通环岛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南交通环岛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塔南交通环岛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金发改行服[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2.2建设地点:金塔县金塔镇

2.3建设规模:环岛主雕塑高18.8米,直径15.6米,底座高3米,材质为304镜面不锈钢,锻造工艺圆形花坛水池直径40米,配置喷泉、绿地、灯光等设施。

2.4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9月7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岗的专职人员,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须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并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6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3.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8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发布。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18:00间,各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须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内。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6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8.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8.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8.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志荣

联系电话:187*****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琪

联系电话:199*****986

地 址: 酒泉市肃州区成林大厦圣富家园1号楼14-2室

监督单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37-*******

2023年5月29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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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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