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汽车站东广场东6号(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东14号及夏茅汽车站南侧1号、西北侧2号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永泰汽车站东广场东6号(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东14号及夏茅汽车站南侧1号、西北侧2号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1、招租条件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受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永泰汽车站东广场东6号(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东14号及夏茅汽车站南侧1号、西北侧2号场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泰汽车站东广场东6号(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东14号及夏茅汽车站南侧1号、西北侧2号场地招租项目
2.2 项目内容:

子项目
出租场地
项目地点
出租面积(㎡)

租金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子项目一
东6号场地(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
永泰汽车站东广场
2832
22
2年2个月
子项目二
东14号场地
永泰汽车站东广场
1935
222年
子项目三
西北侧2号场地
夏茅汽车站西北侧
15500
8.652年
子项目四
南侧1号场地
夏茅汽车站南侧
3000
92年2个月
注:1、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可以就以上全部子项目或部分子项目参加竞租,但不允许只对子项目内部分场地进行竞租。
2、各子项目允许兼中,即同一竞租人可同时成为以上全部子项目或部分子项目的承租人。
3、若租金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竞租为无效竞租。
4、出租面积为图纸测量的暂定数据,具体面积数以中标承租人与招租人现场测量确认的数据为准。
2.3项目概况:永泰汽车站东广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永泰村西面,白云大道与荟贤路交界处,交通便利,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其中东6号场地面积约为1827平方米,东7号场地面积约 为1005平方米,东14号场地面积约为1935平方米。夏茅汽车站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广花公路西侧,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其中南侧1号场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西北侧2号场地面积约为15500平方米。(详见招租文件场地位置平面示意图)。
2.4租赁模式:现状出租,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场地转租或分租。
2.5功能定位:
子项目
出租场地
功能定位
子项目一
东6号场地(原东6及东7号场地合并)
汽车销售、汽车停放场地
子项目二
东14号场地
汽车销售、汽车停放场地
子项目三
西北侧2号场地
汽车停放、汽车维修场地
子项目四
南侧1号场地
汽车停放、汽车驾驶培训场地
注:最终以甲方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2.5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月租金每1年环比递增5%。
2.6租金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
2.7其他规定:详见本项目招租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3、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3.2竞租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2014年营业额不低于50万元。
3.3竞租人财务无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投资项目,近三年经营不亏损(属于政府扶持、享受财政最低利润保障政策的公益性企业,可不提供相关证明,如公交企业)。
3.4竞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营要求。
3.5竞租人须具备相应的停车场经营管理或汽车销售等与本招租文件约定的物业用途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提供相关经营证照。
3.6竞租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人,同意按照招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署租赁合同。
3.7竞租人须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无严重违规和违约行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各竞租人之间不能存在股权关系,若发现存在股权关系,则视同为串通竞租行为,其竞租均为无效竞租。
3.9物业按现状招租(竞租人自行勘探物业现场),现场现状情况介绍,竞租人竞租时需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排烟、信息、电话等容量及接口情况可到现场咨询(招租人给予现状情况介绍),由接口位置引至物业的线路、管道等由承租人负责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租人需提交盖章(签名)确认的物业现状勘察报告(详见招租文件格式),否则将被视为竞租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竞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满足全部资格条件的竞租人成为正式竞租人。
4.2如有2个或以上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原则上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如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只有1个的,经由招租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该竞租人的竞租报价确定其为中选人,否则招租人向竞租人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在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开展招租工作,竞租人不得有异议;没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时为竞租失败,招租人重新组织竞租。
4.3 原承租人拥有优先承租权,若该子项目的原承租人综合分数排名第二,并其竞租报价与综合分数排名第一的竞租人的竞租报价相差在10%(含本数)以内,则可推荐原承租人为该子项目的中选人,竞租人不得有异议。
5、竞租文件的获取
5.1潜在竞租人可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五楼招标代理部(广州市荔湾路133号)报名及购买招租文件。
5.2潜在竞租人报名及购买招租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人企业营业执照(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5.3招租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6、竞租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广州市荔湾路1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8、联系方式
招租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芳村花地大道5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20)********
竞租保证金缴付帐号:
开 户 名: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处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荔湾支行
账号:****************974
中介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五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510170
竞租人报名联系电话:(020) ********-**** 传真:(020) ********-****
中介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30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