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YQ********3-BE-001

一、工程名称: 宿豫区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 :

1 、批文号:宿农开发【 2015 】 34 号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

4 、质量要求:合格

5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 (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为 12 个月)

6 、工程规模:本项目施工财政 总投资约 3900 万元

7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完成总投资的 50 %,按合同监理费总额支付其数额的 40% ;

第二次:工程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合同监理费总额支付其数额的 50% ;

第三次:在缺陷责任服务期内没有发现工程的隐蔽处存在缺陷后,一周内支付余款。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 招标内容如下: 拦河坝、排灌站、输电线路配套、防渗渠、配套建筑物、良种仓库、良种晒场、喷灌、田间道路等工程施工监理。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3 具有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4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5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

3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 2015 年 3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 、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无行贿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网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 。(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 )。

5 、其他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七、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1 )获取时间: 2015 年 9 月 26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8 时 00 分 ;

( 2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http://www.suyuztb.com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 3 )费用:网上银行支付,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咨询人:刘亚庆,咨询电话: ****-********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3 日内;

7.3 网上报名 CA 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 ********9d1&CategoryNum=014">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 CA 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

8.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 1030 号阳光 100 公寓四楼)。

九、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9.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十、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业资源开发局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农林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东升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湖上城西门南 50 米

联系人:高蕊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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