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3-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设备货物招标公告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3-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设备货物招标公告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3-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设备采购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3-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84.6%,自有资金16.4%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气象工程标段3-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1套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
2.2 招标范围:管制气象信息综合预警系统的业务数据来源于气象平台数据、气象局业务相关数据、机场相关数据及空管局内部数据。通过先进的IT设备构成的硬件平台,将分散的数据进行收集、融合、分析及处理,实现针对管制部门的气象信息综合显示。软件系统包括气象数据处理子系统、数值预报模型子系统、气象信息可视化平台子系统、空管信息融合子系统等组成。
2.3 交货地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项目现场。卖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买方指定地点,配合设备清点、开箱检验、资料收集等工作。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照买方要求的日期与地点交货;如设备与装箱单及合同内容不符,卖方应在14天内补足所缺货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已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则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起的财务状况说明;
3.1.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3-05-31 09:00:00至2023-06-05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2 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由于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不及时或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招标文件费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并开具发票,如需采取其他方式支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楼大为,联系电话:137*****188。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1 09:00:00至2023-06-05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到zxsbxxc@126.com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寄出(邮费由投标人到付)(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和第6.1款中的“(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1 09:00:00至2023-06-05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8 09:30:00,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99号 | 地 址: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宏亮、邓艳 | 联 系 人: | 夏学超、楼大为、马驰 | |
电 话: | 0931-******* | 电 话: | 186*****500、137*****188、185*****530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联系人:李大伟;联系电话0931-******* | 电子邮件: | zxsbxxc@126.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
日期:2023-05-3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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