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采购公告

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FMT2023(050)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 28 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本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海棠分园食堂建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 5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3 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
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3 个月的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采购活动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保参保清单情况。)
(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 5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
商公章);
(8)、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3 年 05 月 31 日 到 2023 年 06 月 06 日每天 9:00--17:00(节假日休)
其中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单位章;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9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9 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详见磋商文件;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1.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8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
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
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幼儿园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86*****3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渭滨区行政东路北段三迪金融中心 0805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33*****519
电子邮件: fmtxmgl@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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