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5月2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5月2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辽市鸿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内蒙古省(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河西镇(街道)坤都庙村

通辽市鸿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青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2条PE软管生产线,年产275吨PE软管,1条滴灌带生产线,年产180吨滴灌带,1条PVC穿线管生产线,年产80吨穿线管,1条PVC排水管生产线,年产770吨排水管,1条PVC打井管生产线,年产200吨排水管;二期建设1条PVC双壁波纹管生产线,年产600吨双壁波纹管,1条PVC电力通用管生产线,年产900吨电力通用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滴管带生产车间、PE生产车间、PVC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办用房及其门卫等公用、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万元。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PE软管、滴灌带及PVC管材生产线产生的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沉淀降解后,定期清掏清运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拆袋、称量过程粉尘,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1)原料拆袋、称量过程粉尘

项目原料PVC聚氯乙烯树脂粉、硬质碳酸钙粉等拆袋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PVC管材生产以PVC聚氯乙烯树脂粉、硬质碳酸钙粉为原料,在加石蜡、稳定剂等辅料,在配料及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滴灌带及PE软管生产以聚乙烯颗粒(新料)为原料,在加入多功能色母、黑色母料等辅料,在配料及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每条生产线配置收尘袋,收集处理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3)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聚乙烯颗粒(新料)在进入挤出机后经过加热至200℃塑化后,经模具在一定压力下挤出,在高温条件下会产生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PVC聚氯乙烯树脂加热在进入挤出机后经过加热至150℃~220℃变成熔融状态后挤出成型,混合物料加热过程中,物料中的PVC树脂受热后会产生有机废气。

PE软管和滴灌带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3个集气罩 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 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4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PVC管材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经“5个集气罩 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 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表2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

本项目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9中标准限值(颗粒物:1.0 mg/m3,非甲烷总烃:4.0 mg/m3)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表2中标准限值(氯化氢:0.2mg/m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排放限值。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PE软管和滴灌带生产线及风机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装减振基础装置、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和不合格成品、收集尘、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收集尘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综合考虑项目产排污特点及污染物性质,地下水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有区别的原则,根据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项目分区防渗:

(1)重点防渗区

危废库:地面防渗基础采用100mm 厚C20P6砼 2mm厚聚乙烯防渗膜 25mm 厚1:3防水砂浆,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裙角向上泛起400mm高,采用30mm厚C20 P6砼 2mm厚聚乙烯防渗膜 25mm 厚1:3防水砂浆,渗透系数≤1.0×10-10cm/s。

(2)一般防渗区

化粪池:玻璃钢材质,渗透系数≤10-7cm/s;循环冷却水箱:玻璃钢材质,渗透系数≤≤10-7cm/s。

(3)简单防渗区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库、办公用房以及厂区主要运输道路采取简单硬化即可。

因此,在采取铺设防渗层措施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审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