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即将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漳州市商务局即将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漳州市商务局即将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

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为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定于2022-2025年全面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资金将在年度内下达各地区支持获批的项目建设,今年预下达我市3560万元。

为实现资金最大化的覆盖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避免准备时间仓促导致项目摸底筛选不充分,各地的商务部门已启动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摸底和申报工作。欢迎有申报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105号)要求向东山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最下方。

一、支持类型和标准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优先使用示范资金支持建设,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当地政府授权的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此类项目支持金额2022-2025年累计不超过400万元,且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最多支持一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申报时间大致为6、7月份(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以有意愿参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县(区)为单位申报,由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联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支持的县(区)和项目。

三、资金拨付和管理

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支持的县区和项目后,补助资金按项目拨付至县级财政。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项目完工后,由企业向县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以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项目补助金额为限)。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针对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申报项目已开工并确保可在2023年12月竣工。

属地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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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域商业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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