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钱塘江源头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龙游县)—幸福水岸龙南片区一期(罗家溪)施工II标

衢州市钱塘江源头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龙游县)—幸福水岸龙南片区一期(罗家溪)施工II标

衢州市钱塘江源头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龙游县)—幸福水岸龙南片区一期(罗家溪)施工II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G2023-093-078

1.招标条件

衢州市钱塘江源头重点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龙游县)—幸福水岸龙南片区一期(罗家溪)已由龙发改中[2022]202号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6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II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施工II标涉及干流罗家溪和支流凤溪,治理总长7.0km。其中干流罗家溪治理范围为罗家溪墩头堰至上埠堰,治理河长6.0km,支流凤溪治理范围为客路桥至汇合口,治理河长1.0km。主要内容有:新建周家左岸段、客路段、西田畈段、文林段、马龙山至隔塘右岸段和凤溪段护岸;新建寺底袁段和马龙山段管理道路;改造加固西陈堰、凤溪小堰和扶风殿堰;改造赵家滩地等。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为3702.21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157*****753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客服电话:**********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6月04日17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联系龙游县监管办,联系电话:0570-*******(交易科),0570-*******(财务科)。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星火/徐茹艳

联 系 电 话:0571-********134*****374/057*****937

2023年05月3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

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7

(1)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分别为施工I标、施工II标、施工III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1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编制和递交,不同标段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允许重复,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根据评标顺序先评先中的原则,如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其投标文件仍进入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标段评审时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施工I标→施工II标→施工III标。(2)上述中标原则仅限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使用,如上述某标段因被监管部门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他标段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受影响。

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应带“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生态治理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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