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一线金坛、刘庄作业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西一线金坛、刘庄作业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西一线金坛、刘庄作业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改造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WLHGD-2023GC-XQDS-09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2004 中 6.1.6 要求:“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厂房、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和其他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0m2的甲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内,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罐区、天然气凝液和凝析油回收装置的工艺设备区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金坛储气库东站、金坛储气库西站、刘庄储气库3座站场和23座井场开放式区域采用云台式激光甲烷探测器,并将站场及井场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站控系统,实现天然气的泄漏检测。实现对管辖的天然气站场的泄漏情况进行统一检测和管理,还可降低区域化管理后各天然气站场发生天然气泄漏的危害,保证区域化管理模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工程范围: 金坛储气库东站、金坛储气库西站、刘庄储气库3座站场和23座井场新增激光扫描式可燃气体泄漏监测系统31套,同时将站场及井场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站控系统并组态调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建设地点; 常州金坛、淮安金湖 。 2.5项目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标段编号:GWLHGD-2023GC-XQDS-09-0003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2004 中 6.1.6 要求:“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厂房、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和其他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0m2的甲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内,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天然气凝液和液化石油气罐区、天然气凝液和凝析油回收装置的工艺设备区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金坛储气库东站、金坛储气库西站、刘庄储气库3座站场和23座井场开放式区域采用云台式激光甲烷探测器,并将站场及井场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站控系统,实现天然气的泄漏检测。实现对管辖的天然气站场的泄漏情况进行统一检测和管理,还可降低区域化管理后各天然气站场发生天然气泄漏的危害,保证区域化管理模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工程范围: 金坛储气库东站、金坛储气库西站、刘庄储气库3座站场和23座井场新增激光扫描式可燃气体泄漏监测系统31套,同时将站场及井场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站控系统并组态调试。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建设地点; 常州金坛、淮安金湖 。 2.5项目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油气长输管道、站场或储气库自动化工程施工类(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类)相关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5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5.6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柳凯
联系电话:153*****130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羽姗
联系电话:0316-*******
电子邮箱:wzzbzx_gjg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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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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