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招标公告2019【001】
处置招标公告2019【001】
招标机构名称: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校有一批空调需报废处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
竞标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5、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被授权人的手机及公司固定电话;
6、首次参加南京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的单位,请在附件下载《近两年内同类服务业绩》表填写完整后报名。
7、学校废旧仪器设备拍卖招标工作小组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标人,审查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
8、投标保证金1万元。若竞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其投标保证金1万元将不予退还,转为交学校的违约金。
9、各申请竞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南京大学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竞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以一次性书面报价,即投标人当场填写报价单并确认大小写金额、公司厂商名字无误后交现场工作人员(报价单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选定中标人:
学校废旧仪器设备拍卖招标工作小组人员现场选出报价超过评估底价的公司,确定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若第一中标人放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顺序将第二高价者列为中标人;若第二中标人放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类推。
注意事项:
该批处置的废旧空调以现场看样为准,实物以现状为准。学校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现状做出任何承诺;根据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参加本次空调处置的公司须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联系人:林秋星、魏麟苏、权颖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扬州楼340室
邮编:******
电话:025-********
条款解释:本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近两年内同类服务业绩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5日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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