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成品油、原油(一、二)作业系统管线电伴热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告(第四次)

关于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成品油、原油(一、二)作业系统管线电伴热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告(第四次)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成品油、原油(一、二)作业系统管线

电伴热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成品油、原油(一、二)作业系统管线电伴热系统货物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电伴热带产品将用于成品油、原油(一、二)作业系统管道改造增加电伴热功能和罐区改造新增管线使用。具体管线范围如下:

(1)成品油罐区装卸船主管线(约3600米)。

(2)原油二罐区装卸船管线(DN300约1590米)。

(3)成品油罐区装车及罐区内管线(约3290米)。

(4)原油二罐区装车及罐区内管线(约1090米)。

(5)罐区改造原油一新增加1根DN350管线(约2000米,从原一泵房到码头);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管道电伴热带及附属电气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检测,以及原管道保温拆除和复装(含损失填充),新增管道的保温材料采购及安装,保温材料为憎水性岩棉,原保温拆除后复用,利旧部分损失率控制在50%以内,超过50%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部分保温较新的管道利旧部分损失率控制在20%以内,超过20%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量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交付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安装需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1.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产品,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3.1.4施工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电伴热制造厂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电伴热制造厂家):

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产品,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2)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

①安装需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②施工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截至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2.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2.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2.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含2名)。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3.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7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

联系人:洪亮

电话:0518-********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

电话:0518-********

传真:0518-********(自动接收)

联系人:张璐瑾

E-mail:*********@qq.com

二○二三年五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2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28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17:30,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17:00。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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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品油 电伴热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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