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2023KJDL-LKJC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2023KJDL-LKJC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6: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2023KJDL-LK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2023KJDL-LK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相关规定,计划对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跳车、路面磨耗、路面抗滑性能及结构强度、路基、沿线设施等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养护建议,编制养护计划。检测里程约444.77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约303.567公里,二级公路约141.208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3KJDL-LKJC标段,招标内容为:
(1)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对框架道路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具体包括:
①路面PQI检测
a、路面损坏检测(PC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2车道,共4车道)
b、路面平整度检测(RQ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1车道,共2车道)
c、路面车辙检测(RD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1车道,共2车道)
d、路面跳车检测(PB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1车道,共2车道)
e、路面磨耗检测(PW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1车道,共2车道)
f、路面抗滑性能检测(SRI)上下行双向检测(每侧检测1车道,共2车道)
g、路面结构强度(弯沉PSSI)上下行双向检测,抽样检测总里程的20%
②路基检测(S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③沿线设施检测(TCI)根据规范规定的损坏类型实地调查。
(2)评价分析道路技术状况和养护需求并出具检测报告、养护评价分析报告,根据评定结果编制框架道路养护计划,提出养护建议。其中涉及的县道、乡道、村道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单独出具评定报告并录入相关系统。
(3)收集整理所有道路建设相关图纸资料,结合检测结果补充完善检测路线基础信息数据(里程、技术等级、面层类型等)。建立框架道路一路一档基础台账资料。
(4)收集整理历年路况检测数据(近三年),将检测数据按要求录入相关系统,并提交全部电子档数据资料。
(5)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范围应覆盖全部交通部门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和框架道路(不含苏州经费养护的国省干线及在建路段)。若检查中发现存在道路拆除、维修、重建的情况,应在检查记录中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在道路清单中路段,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纳入检查中。
2.3 计划服务期:2023年8月底前完成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招标条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路况检测项目;
(3)人员资质要求: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路况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2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其余人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公路及材料专业或材料试验及工程检测专业)或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④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检测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③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由监督部门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
电 话:0512-********
联系人:狄乐超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联 系 人:姜威杰、王冉冉
电 话:0512-********
邮 箱:jzzbsz@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0:00。
8.3招标文件注意要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
2.2.4(1) | 工作大纲 | 技术方案 | 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工作的程序、检测工作方法、结果应用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 |
目标分析 | 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中目标分析路况质量检测总体目标、对框架道路路况检测结果应用目标、对框架道路提档升级项目质量评定方式、方法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 |||
保障措施 | 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中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保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 |||
重点、难点分析 | 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检测评定工作提出的重点内容分析方案、重点内容解决方案、难点内容分析方案、难点内容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 |||
合理化建议 | 5分 | 投标人提出的关于道路病害处治及养护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切实可行且对招标人有较大利处或能合理展现投标人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进行评分。 | |||
2.2.4(2) | 检测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9分,在此基础上: ①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 ②每增加1个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的里程不少于300公里的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 |
其他检测人员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证书加2分,最多加6分。 注:满足要求的同一人员证书仅计1次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05。 | ||
2.2.4(4) | 其他因素 | 检测设备 | 10分 | 根据拟投入检测仪器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检测的要求,配备的车辆等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充足进行评价,拟投入设备需至少包含全自动落锤式弯沉仪、全车载式路面激光车辙仪,车载式路面激光平整度仪,车载式路面损坏视频检测系统,车载式路面激光构造深度仪、车载式路面磨耗测量仪、车载式路面跳车测量仪等设备。 注:①为满足系统暗标评审流程的可操作性,投标人提交的系统报表《表14配备本标段的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中各栏均按“无”进行填写。检测设备及能力得分以投标人在检测大纲部分填写的“拟投入检测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性能的评价)”作为评判标准。 ②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提供上述拟投入设备的证明材料,交招标人核查,即: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应提供检测设备租赁合同(或发票),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分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的里程不少于300公里的道路路况质量检测项目。 | |||
省厅履约信用 | 3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公路水运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用分满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含暂定)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注:X为信用分满分值(3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含暂定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含暂定)企业,Z按70计算】。 | |||
苏州考核 | 2分 |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评定的检测单位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履约考核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履约考核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履约考核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考核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暂良的企业,Z按85计算): (1)履约考核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满分X分; (2)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注:①X为履约考核信用分满分值(2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③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
8.4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8.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8.7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8.8已预约并且支付平台服务费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10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11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标签: 框架道路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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