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询价公告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询价公告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询价公告

我院两个院区(京九院区、永昌院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我院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的分布、种类、数量以及建筑面积等信息的一切数据以现场勘查为准,报价人应以现场勘查为报价依据。

一、维保期限:2年

二、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授权书。

3.具有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

4.具备江西省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维护保养资质一级(含临时)。

5.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三、维护保养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气体灭火系统;

5.消防系统中的各种探测器、模块的维护保养;

6.消防主机到探测器、手报、模块管线的维修检查;

7.暖通及消防排烟管道防火阀、排烟阀的维修、检查、保养;

8.消防排烟风机、补风机、正压送风机及其管道的维修、检查、保养;

9.消防设施范围内报警联动系统的定期检测和检修,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系统故障以及易损设备的维护、修理、更换。(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等测试);

10.防火卷帘及其他防火隔烟设施的维修、检查、保养;

11.其他消防设施(应急灯、指示牌、灭火器等)的维修、更换。

四、服务质量要求

1.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维护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要求维保单位每次维保必须确保不少于2名相关技术人员,并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驻场人员至少必须持有中级消防证书,若遇紧急情况需要调派人员抢修或检测应增调人员并于1小时内赶往现场。

4.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甲方备案。并出具经当地消防部门确认合格的年检报告。(维保期内如发生消防部门出具的罚款,如在维保范围内产生,由维保单位承担)。

5.对消防设施组件的外观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变形、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修理、更换、除锈等措施恢复正常;

6.对消防设施线路、管道、阀门及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松动、锈蚀、渗漏等情况的,及时采取补漏、紧固、除锈、刷漆、润滑、更换等措施恢复正常;

7.对消防设施各类标识进行检查,对存在破损、不齐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更换和补齐;

8.对火灾探测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洗或更换。

9.每月一次定期对消防系统各项技术参数、设备完好率检测,(每月报警设备探测及联动部件测试率为 25%,一年内全部测试完成,并做好测试记录)出具检测报告,分析运行情况,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各部分设备各项功能良好、正常运行。

10.向院方有关操作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使用指导。

11.遇五一、十一、春节及各重大日子,迎接各类安全检查和院方的重大活动期间,应提前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12.维保过程中,涉及更换材料,承担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生的单价在250元(含)以内的低值易耗品(不含喷淋、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及消火栓内设施),单价超过250元的材料费用经我院审核确认后由院方承担,维保公司提供的维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法规规定质量要求,须提供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设备或配件维修更换需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损坏件应交由院方并接受查验,新增(换)设备配件免费质保至少1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清单在现场考察了解我院初步情况后联系后勤保障科获取)

13.若院方发现维保服务不到位,导致隐患未及时发现的情况,予以考核扣款。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8:00--12:00 ,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永昌院区后勤保障科;

3.报名材料:报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清单(消防维保按年报价,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清单报价)。

4、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 0797-*******


标签: 设备维护 消防设施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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