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度“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征集需求方案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度“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征集需求方案公告


根据我区养老发展实际需要,我局拟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需求方案,望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在公示期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及递交方案时间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下午:2:30-5:30)

二、报名须知

1.参与单位为依法登记的具有社会工作、养老服务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质的机构;

2.须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专业资质、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成功案例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项目使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案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一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21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纸质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五份(不体现公司名称)单独封存,一份有公司名称并盖有公司印章和电子档U盘一起封存,需在报名时间(上班时间)内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概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拟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本项目计划资金为380万元以内。项目要求如下:

1.为增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拟为我区60周岁以上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人群提供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并填写记录表(需在方案内表明服务单价,具体记录表详见附件1),要求将7类对象中的孤寡、高龄独居以及重(中)度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约2000人),每半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列为一般对象(约2600人),每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

2.为我区老年人(即60岁以上低保、分散供养中的特困、重点优抚、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人群及80周岁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约1.6万人)提供线上一次性建档立卡服务,且每半年动态更新一次(需在方案内表明服务单价);

3.为我区60周岁以上低保、分散供养中的特困、重点优抚、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10类人群(约7000人)提供线下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实体援助服务(需在方案内表明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清单、服务时长、收费标准等,服务总次数不低于5.6万次);

4.负责无偿承接全区所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需在方案内表明运营内容),并按政策享受运营补贴(具体运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提供项目方案,该方案需包括项目服务名称、内容、数量、预算单价和总价等。

诚邀各潜在单位积极报名参加,报送时请独立胶装。

现场报名和方案递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699

咨询电话:施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

2.平潭综合实验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社会民〔2020〕94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30日

标签: 社区居家养老 实验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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