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我校2023年拟对校内室内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室内装修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3.项目介绍:室内约100㎡装修改造,主要为为拆除、强弱电与水电改造、石膏板吊顶、墙砖铺贴、饰面板安装、地砖与地毯铺贴、五金安装、其他杂项等。

4.项目工期: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10日。本项目工期不得延误,非招标方原因延误的,由中标方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10天,中标方按*****元/天的标准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招标方也可请他人完成施工,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从中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拆除工程完成、主材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30%;

第二阶段:项目装修完成、正常投入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75%(此项目付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合同暂定价75%的发票);

第三阶段:经结算审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95%(此项目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剩余款项的发票,即结算价-合同暂定价75%=剩余款项);

第四阶段:剩余结算价5%作为工程质量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贰年满后返还,不计息(此项目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提供质保金收据)。如投标方不配合完成项目整改,招标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尾款中扣除并根据当时实际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增减。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环保要求。施工时做好现场保护,油漆施工时保证不沾染到门窗玻璃等设施,验收时如未按要求施工,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10: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并注明“装修报名+公司名称”。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请携带报名费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

4.资格预审: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装饰装修,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③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④ 投标代理人须为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⑤ 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⑥ 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⑦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贰份单体5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单)。

⑧ 不得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勘察时间:2023年6月6日10:40行政楼大厅集合。

2.答疑与文件领取:统一现场勘察及答疑(必须查看现场,否则视为废标),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料。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3年6月13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一)标书数量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陆份,其中纸质版正本壹份,纸质版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投标文件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另存一份EXCEL格式的清单文件于U盘中)。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封面注明正副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

2.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3.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3个月社保证明;

4.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含管理费)税金报价;

5.服务内容及承诺书;

6.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7.近3年的公司业绩,委派人员相关资质文件;

8.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元),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装修保证金+公司名称”。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施工保证金的一部分,此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元)。

四、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一律为综合单价(含税),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校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增加工作量及价款的签证单;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校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校方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校方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校方利益或者对校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1. 投标报名、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025-********

2. 相关项目咨询:025-********

3. 账户信息

户 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 号:631*****940******

纳税识别号:523*****MJ*******Y

八、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校方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投诉电话:025-********

纪检监察邮箱:jiancha@cucn.edu.cn


南京传媒学院

2023年5月30日

标签: 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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