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项目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项目

招标编号:HTZB2022-7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主要设备数量:

序号

车站名称

单位

配电变压器

备注

315kVA

800kVA

1250kVA

1

车辆段

2

2

车辆段跟随式变电所

2

3

汽车公园站

2

4

西四环站

2

5

兴安路站

2

6

安庆路站

2

7

飞跃广场站

2

8

吉大四院站

2

9

南湖大路站

2

10

礼拜堂站

2

11

南湖广场站

2

12

南湖新村站

2

13

工农广场站

2

14

亚泰大街站

2

15

东岭南街站

2

16

东南湖大路站

2

17

赛德广场站

2

18

会展大街站

2

19

会-自区间跟随所

2

20

自由大路站

2

21

公平路站

2

22

东环路站

2

总计

2

36

6

本工程设备供货包含上表配电变压器单体及电子温控器、配电变压器外壳等配套器件,不包含0.4kV接口母线(0.4kV接口母线由0.4kV开关柜投标人提供)。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供货期:2023年7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6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3】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城市轨道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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