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

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现对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面向社会对以上项目公开询价,请合格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招标人为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资源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批复,取水设施核验待批复后,试运行期满40日,完成取水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特殊情况需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取水设施核验能力。

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备核查。

4.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本项目经理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网站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诉讼承诺、安全承诺、质量承诺、服务承诺、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等。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技术要求

1.接到项目后,开始进行项目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并通过技术评审,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工作内容:编制水资源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设施核验、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技术评审,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1)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008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通过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颁布施行的;

(4)水利部第47号令修改发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6日施行);

(5)水利部水资源〔2002〕145号文《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6)水利部办公厅办节约〔2019〕206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

(7)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通过的《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8)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通过并公布的《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年11月26日修正版);

(9)《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

(13)《山西省用水定额》中:

第2部分:工业企业用水定额(DB14/T1049.2-2015)

第3部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14/T1049.3-2015);

(14)水利部2017年12月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水利部2011年2月发布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525-2011)(自2011年5月17日起实施);

(1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 238-1999);

(16)《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2008);

(17)《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06);

(18)《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 *****-2001);

(19)《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998)。

五、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总价,即 元(含 %税)。

2.付款方式为:以银行承兑或电汇方式支付。

3.因报价单位原因,报名未报价,铁新公司有权在一个月内拒绝与此报价单位合作;开标后不执行中标结果,需出具书面澄清函,铁新公司有权在两个月内拒绝与此报价单位合作;如中标第一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除放弃合作的报价单位以外还满足3名及以上的,铁新公司可与第二名合作,如不满3名报价单位,重新挂网公开询价,对报价出现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中标后不执行,将在半年内拒绝与此报价单位合作。

4.报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采购活动。

5.报名前请在公告附件中下载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报名时需签字盖章上传,否则不予通过。

六、报名及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6月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七、参与报名和相关文件获取及流程

1.报名人必须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cms/index.htm)上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报名。

2.报名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资格证明及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3.报名人在公告附件中下载供需双方廉洁承诺书,报名时需签字盖章上传,否则不予通过。

4.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报价。

八、服务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山西省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铁新煤矿

联 系 人:任志坚

联系电话:159*****111

监督电话:186*****838

报名后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审核。

投标方在参与我公司采购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受理部门:铁新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电话:150*****661186*****186

,山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资源论证 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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