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卫生间、图书室及户外沙池、木屋等修缮工程项目议标的公告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卫生间、图书室及户外沙池、木屋等修缮工程项目议标的公告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卫生间、图书室及户外沙池、木屋等修缮工程项目议标的公告
为做好我园卫生间、图书室及户外沙池、木屋等修缮工程项目议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议标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卫生间、图书室及户外沙池、木屋等工程。
2.项目概况:
10个班级卫生间改造;图书室改造85㎡;户外沙池木屋维修及葡萄架改造等。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发立项文号:乐发审立字【2023】81号。
6.工程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报名携带资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
2.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书;
6.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同类相关业务业绩证明资料;
8.可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材料密封后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总务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报价函(密封)格式自拟。
六、评定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按报价最低法确定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7:00(共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四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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