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2023建设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监管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4. 须具备CMA资质,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监测能力;

5. 须完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拥有在本市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资格

6. 须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上海市已备案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信息查询”查询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顺推一年内)无环保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及处罚记录。

7. 本项目预算为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接受大、中、小、微型企业参与磋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3建设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监管监测项目

2.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 项目规模:根据《2023年度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度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规[2019]10号)、《松江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需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监督管理,对未纳入《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的其他审批制项目,在其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后以每年20%的比例开展监测。2022年,松江区共完成竣工验收项目295个,去除房地产和道路建设等项目剩余248个,本次采购选取50个项目(监测清单详见附表)开展购买事中事后监管监测服务,监测频次全年一次。监测项目主要为废水、废气,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

7. 最高限价:******.00元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9. 项目联系人:赵晨阳

10. 电话:185*****100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CMA资质证书(含附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文件递交截止/磋商会议的时间: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3时0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会议的时间:2023年6月12日13时00分。

五、文件递交/磋商会议的地点

1、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室(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室(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人需具有合法授权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于“上海松江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及“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185*****100

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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