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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工程质量检测和消防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2年8月22日,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02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地产)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9月7日作出(2022)豫0222破2号决定书,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河南子建律师事务所担任江城地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推进江城地产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江城地产成立于2011年7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77******E,法定代表人郜新展,住所地位于通许县行政路西段桂花园1号楼15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住宅物业管理;房屋中介;(以上范围凭资质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目前主要建设凯旋城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城地产凯旋城项目工程
2.项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民生路与行政路交叉口凯旋城。
3.检测内容:对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已建设完工尚未交房的7#、9#房产(建筑面积为
*****.48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并达到办证条件所需进行的质量检测鉴定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应达到县质检站质检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工程质量检测和消防检测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自选定日起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展开工作。
2.工程质量检测和消防检测工作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3.根据法院、管理人或债权人会议、债委会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债委会会议,对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书面答疑或答复。
4.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检测内容,届时另行协商完
成时间。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具备对应检测内容的检测资质,并具有满足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消防检测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人员和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3.申报机构同意先行出具检测报告,服务费用在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具备付款能力时随时分期支付;
4.申报机构及其拟派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的情形;
5.申报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人员与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无利害关系;
6.同时具备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消防检测资质的申报机构优先考虑。
五、申报方式
申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的单位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标识“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文件”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人员的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工作业绩及证明;
4.申报机构拟定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和消防检测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
5.申报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
6.申报机构及其拟派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及依法不应被指定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情形的声明;
7.申报机构及其拟派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声明;
8.拟参与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9.申报机构如非河南省本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还需提交已办理从事检测活动相关注册及备案登记手续且备案审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付款方式
因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目前暂无资金支付本次工程质量检测和消防检测机构项目合同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本次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合同价款属于破产费用,在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具备付款能力时优先随时予以支付。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2.邮寄地址:通许县行政路西段凯旋城售楼部;
3.联系人信息:王威,联系电话:
133*****496;
4.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8时00分。
八、遴选方式和时间
1.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业绩、人员、报价、工作方案各方面因素综合评选;原则上现场评选、轮流面谈,如有其他影响需要线上评选或书面评审的,另行通知。
2.现场遴选地址:通许县解放路北段中央公园二楼河南子建律师事务所。
(2019)沪03破52号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发布时间:本信息为记录时间,请以公告内容时间为准! 入库时间:本信息为记录时间,请以公告内容时间为准!
信息类型是:招标公告-1 信息来源: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54E1F40A294EC1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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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作出(2019)沪03破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器城 ”)破产清算,并于2019年9月4日指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为保障本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盘活债务人资产,并尽可能实现快速推进上海电器城破产程序,结合上海电器城资产状况,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对电器城东区开发建设资产的意向投资人。
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电器城概况
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大亭公路7558号。公司经营期限为2003年9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股东分别为胡伟航,出资4947.2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2.4533%;王建民,出资526.4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7733%;李龙广,出资225.6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7600%;章平升,出资188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1333%;王春雷,出资112.8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8800%。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跃宁。
公司经营范围为:为本市场内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器设备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家用厨房电器具,照明设备,灯具灯饰,加计,照明器材,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工程,物业管理,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海电器城主要资产
(一)土地情况
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16街坊287/2丘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4街坊12/8丘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使用年限
取得方式
是否设定担保
1
亭林镇16街坊287/2丘
*****.3平米
商业
2006.5.30-2046.5.29
出让
否
2
亭林镇4街坊12/8丘
*****.0平米
商业
2006.5.30-2046.5.29
出让
否
注:上海电器城对于位于亭林镇16街坊287/2丘的土地系该公司西区开发项目,截至目前除部分已完工房屋尚未验收和办理大产证外,其余房屋均办理完毕大产证,且已经部分实现对外销售,故对于该土地使用权不纳入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资产范围,即本次上海电器城招募意向投资人系对上海电器城的东区开发项目即位于亭林镇4街坊12/8丘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二)房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上海电器城名下共有西区已开发完成并取得大产证的房屋若干套,西区已完工尚未验收和办理大产证的在建工程,以及东区已经完成结构封顶尚未竣工验收和办理大产证的在建工程。其中,列入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资产为东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规划建设面积
规划房屋套数
工程现状
备注
上海电器城二期(东区)
*****.8平米
共10栋房屋合计1417套商铺
结构封顶
其中296套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2.12万平米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
(三)项目周边及交通等基本情况
上海电器城项目位于金山区亭林镇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便利,配套设施规划齐全,距离上海金山铁路亭林站2.8公里,在项目邻近地块规划用于上海市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预计将于2023年6月即开工建设。
(四)投资要求
需要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投资资金,并在后续自行投资完成上海电器城东区项目建设,且将其中属于管理人确定的预告登记的购房人对应的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剩余的房屋由投资人持有并根据项目规划处置。
管理人可协助最终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与政府进行沟通,就项目规划等事项进行咨询。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四)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上海电器城意向投资人招募。
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投资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具体如下:
(1)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简要陈述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的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资金支付时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须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代理人为律师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以及律师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应提交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
3、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东塔18楼;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一部(电器城管理人)(021-
********);
联系邮箱:
**********@qq.com
(二)缴纳保证金
1、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报名暨保密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经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在【3】日内补正的,或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缴纳保密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2、参选保证金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尽职调查后,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竞标或遴选程序。决定继续参加的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职调查期满之前或者尽职调查期满之日起【5】日内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账号:
454*****7455
未按时交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按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 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三)尽职调查阶段
1、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材料。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
3、尽职调查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保密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资方案及投资人遴选
意向投资人应2023年7月30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预案;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人竞标或遴选。
管理人将组织专业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投资人,具体遴选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五)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意向投资人对上海电器城完成尽职调查后,如自行放弃参与项目投资,管理人将在发生上述情况【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有意向参与遴选,保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遴选阶段的参选保证金。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对于未进入磋商谈判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付款账户。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
4.对于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投资的,包括但不限于拒不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未能缴纳“投资意向金”或放弃参与投资、不配合依法推进投资和破产程序、以及在投资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投资计划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投资计划执行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投资意向金或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五、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所列明的上海电器城有关情况不应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本公告不构成投资上海电器城的要约;
(四)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上海电器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上海电器城招募投资人公告
********.pdf 下载2
3.遴选时间: 2023年6月5日上午9点。
河南江城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公开遴选工程质量检测和消防检测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