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洋智慧港招商合作单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洋智慧港招商合作单位的公告
一、合作背景nn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全面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市陆续发布了《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一、合作背景
n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全面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市陆续发布了《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一系列海洋产业扶持政策和专项规划。
n二、项目简介
n深汕海洋智慧港(以下简称智慧港或项目)位于合作区鲘门镇百安半岛入口处,是秉承深圳打造深圳高端研发制造产业拓展区的战略部署,由广东深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投控)倾力打造并委托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汕智造城)运营的标杆项目。
n智慧港位于三面环海的百安门片区,总建筑面积约22.78万平方米,是一个集高端研发办公楼、五星级酒店、交流展示中心为一体的综合产业项目。该项目以海洋科技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为核心,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现代化产业新城提供高质量载体。
n三、合作内容
n深汕智造城根据海洋智慧港的招商情况,制定了海洋智慧港的招商合作方案并公开征集合作单位,详细如下:
n(一)招商目标
n经研究分析,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海洋中心城市的深圳是大湾区科技产业和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增长动能,深汕合作区海域资源优势突出,对海洋相关产业落地深汕合作区预期较好。
n经研究,深汕智造城设定本方案的招商目标面积为50,000㎡。
n(二)基础服务费
n经研究,对应上述招商目标面积设定基础服务费为497,400元(含税),详情如下:
nn 序号 n | nn 类别 n | nn 费用 n | nn 说明 n | n
n 1 n | nn 招商宣传 n | nn 45,000 n | nn 招商工作策划执行,及项目推广等。 n | n
n 2 n | nn 交通成本 n | nn 140,400 n | nn 含意向企业拜访、跟进及签约等交通费用。 n | n
n 3 n | nn 人工成本 n | nn 312,000 n | nn 合作方的人员劳务费用。 n | n
n 合计(大写:肆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 n | nn 497,400 n | nn 以上费用包括合作方的人员劳务、业务交通(仅限深圳市内)及项目推广的基本费用,未包括意向企业前往合作区考察项目所产生的差旅和招待费等。 n | n
基础服务费将根据招商目标及奖励机制分成三个阶段支付对应比例费用。
n(三)招商目标及奖励机制
n按该项目合作招商目标和时间进度,同时充分考虑2022年经济及疫情形势,经深汕智造城研究,设置如下三个阶段的招商目标及结算办法:
nn   n | nn 第一阶段 n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n | nn 第二阶段 n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n | nn 第三阶段 n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n | n|
n 招商面积 n | nn 2000㎡ n | nnn | nnn | n|
n 结算办法 n | nn    基础服务费 n | nn 完成招商目标(2000㎡):于2022年12月3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服务费的20%。 n未完成:待下一阶段到期前完成该目标后补足(若合同到期前未完成该目标,则根据实际完成面积比例核算支付相同比例的剩余基础服务费)。 n | nn 完成招商目标(*****㎡):于2023年6月3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服务费的40%。 n未完成:待下一阶段到期前完成该目标后补足(若合同到期前未完成该目标,则根据实际完成面积比例核算支付相同比例的剩余基础服务费)。 n | nn 完成招商目标(*****㎡):于2023年12月3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服务费的40%。 n未完成:于合同到期后一周内根据实际完成面积比例核算支付相同比例的剩余基础服务费。 n | n
n     租金奖励 n | nn 超过招商目标(2000㎡)以上的企业: n(1)每家企业奖励该企业签约起始月租金的3倍; n(2)达到条件并在提交奖励申请后一个月内全额发放。 n | nn 超过协议签订的阶段的招商目标(若有)、二阶段招商目标以上的企业: n(1)每家企业奖励该企业签约起始月租金的3倍; n(2)达到条件并在提交奖励申请后一个月内全额发放。 n | nn 超过协议签订的阶段的招商目标(若有)、第二阶段招商目标(若于第二阶段时已签订)、第三阶段招商目标以上的企业: n(1)每家企业奖励该企业签约起始月租金的3倍; n(2)达到条件并在提交奖励申请后一个月内全额发放。 n | n
注:
n1.企业引进需满足本方案第四条的认定标准方可计入招商目标或申请租金奖励;
n2.若企业引进前总面积未达目标招商面积,引进后总面积超过目标招商面积,则针对该企业计入招商目标,不计算租金奖励;
n3.本方案周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意向合作方于该方案时间范围内任一时间均可与我司签订合作招商协议,并根据协议签订时间及上表的时间阶段计算招商目标及费用;
n4.若合作方引进的企业进驻深汕智造城的其他项目(如:时尚品牌产业园、深汕工业互联网创新产业园等),同时满足本方案第七条招商认定标准的,不计入本方案招商目标,深汕智造城向合作方支付该企业签约起始月租金的 2 倍,于满足招商认定标准后的一个月内全额支付;
n5. 各阶段计算过租金奖励的面积将不计入下一阶段的招商目标面积。
n四、招商认定标准
n(一)引进客户界定
n本方案所指的引进客户为合作方为深汕智造城新拓展并引进落地的客户,不包括下列深汕智造城自有或已自行拓展、储备意向承租方或购买方:
n1.已与深汕智造城有合同关系及其他合作关系的意向承租方;
n2.已在深汕智造城《企业对接及跟进登记表》登记来访来电的意向承租方;
n3.深汕智造城下属及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单位;
n4.深汕智造城将所有客户汇总登记在深汕智造城的《企业对接及跟进登记表》,以客户登记在先原则界定客户归属权。每个有效引进客户仅对一个招商合作单位,被引进客户经深汕智造城人员复核已在《企业对接及跟进登记表》登记的,推介无效。
n(二)引进客户成功标准
n合作方引进的客户成功与深汕智造城签订海洋智慧港的正式租赁合同,合同期为1年(含)以上,且该客户已缴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即可认定为引进企业成功。
n 
n                                       深圳市深汕智造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n                     2022年12月2日  
n 
n(联系人及电话:陈梓源,177*****888)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