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询价采购的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询价采购的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

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询价采购的公告


为做好金城江区2023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我单位拟就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

(二)采购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内容:

2023年,金城江区计划在侧岭乡拉合村、五圩镇龙马村和三境村完成3个农用地安全利用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建设,实现提供服务面积不少于1500亩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务(其中拉合村500亩、龙马村350亩、三境村650亩)。每个村级服务站建设内容如下:

1.硬件建设

(1)服务场地要求:建议不少于20平方米,场所门口需有明显挂牌,挂牌内容主要为“广西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农用地安全利用村级服务站”。

(2)宣传板报要求: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有1块固定的宣传板报栏(3平方米左右),可根据村级服务站宣传的范围,设置1个或多个可移动的展板,用于宣传农用地安全利用有关技术措施及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积极意义等内容,具体板报内容由各地集思广益自行制作。

(3)宣传视频要求: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有1套可以播放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传视频的设备,用于在村级服务站服务场所或宣传培训过程中播放宣传视频或课件。

2.软件建设

(1)技能人员: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有1人比较熟练掌握农用地安全利用基本技能,并能及时为农民群众提供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

(2)宣传资料: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制作并发放500份以哑粉纸或铜版纸为主要材质的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传资料,内容根据各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编制。

(3)视频宣传:2023年11月15日前,村级服务站所在乡镇工作重点区域所辖的每个集市都播放过农用地安全利用宣传视频。宣传内容以告知农户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农户能参与且能落实的事项为主。

(4)人员培训:每个村级服务站年度内完成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优先培训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人员。

(5)技术指导:每个村级服务站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土壤调理剂(石灰)等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使农业生产者掌握技术并能实施。

3.项目稻米样品采集和检测

参照《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集中推进示范区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稻米样品采集和检测”内容具体实施,非项目区村级服务站服务面积按每50亩布设1个点位,共采集30个样品。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壹拾伍万元整(¥******.00)。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农业生产和农业环保类经营范围(科研院所要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等支撑)的供应商,且要求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丰富工作经验;提供相关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回函及参与方式

(一)本单位服务项目询价以邀请函询方式进行,以最低报价及采购项目服务质量要求确定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邀请函于5月25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回函报价。

(二)回函需提供的材料:报价表原件(包括各项具体建设内容价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苑路1号(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210室),联系人:兰先生,联系电话:0778-*******138*****909

附件:金农局发〔2023〕18号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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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产障碍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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