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83号、【2023】28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编制床位1000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门诊楼、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服务楼、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并进行厂区硬化及配套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
1、(1)完成甲方要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咨询服务,提交设计咨询成果,所有成果均为咨询文件,包含可研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政府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审批所需的服务。初步设计及概算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概算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咨询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所有的设计咨询费、人工费、差旅费、文印费、评审专家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总价报告,不因面积、功能调整、平面布置图调整等增加费用。设计费因甲方主合同结算调减对应比例调减。
2、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咨询、初步设计咨询。
2.4 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100%。
2.5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泽大路以南,丙二十五路以北,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区域。
2.6 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企业花名册)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5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长春市及新区:043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 开标室。(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房建市政”模块中进行项目相关操作。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7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8.3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冯延国 电话:181*****210
招标人:长春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人:李旭东 电话:158*****15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139-4号
联系人:范秀莉 电话:133*****4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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