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非自动评审]2023年赣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审查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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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一标需要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二标、三标需要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需要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附表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表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正受到国家部委或江西省或赣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回溯三年,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附表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勘察设计/设计审查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和发包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分项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分项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 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 5 分 业 绩:20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及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9 位小数 |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勘察设计评分细则)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9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1)现状的认识和评价(2)设计的总体设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7.8-9分;较好,得6.6-7.8分;一般,得5.4-6.6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9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1)勘察设计的特点(2)实施对策的认识和理解(3)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4)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7.8-9分;较好,得6.6-7.8分;一般,得5.4-6.6分。 | ||||||
技术方案及必要的图纸 | 15分 | 根据项目计划表,对公路现状基础资料收集齐全、调查分析全面准确、公路路线调查准确、并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且造价估算准确的得13-15分,较全面得11-13分,一般得9-11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6-3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1)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2)本项目进度保证措施(3)本项目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2.6-3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 | 3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好的,得2.6-3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 | ||||||
后续服务的保证措施 | 3分 | 对近5年内以往国省道路面养护项目后续服务质量评价情况评分,好的,得2.6-3分;较好,得2.2-2.6分;一般,得1.8-2.2分。(以发包人出具的履约证明为依据,未提供的按“一般”计)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3分。 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加2分,最多加2分。 | |||
分项负责人 | 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得9分; 2、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3、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路基专业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4、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5、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 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住建部或交通部)或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的加2分; 5、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后续服务负责人的加1分; | ||||||
2.2.4(3) | 评标价 | 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5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5分 | 基本分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 | ||
业绩 | 20分 | 基本分 | 12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得基本分12分。 | ||||
业绩 | 8分 | 近5年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30km以上(单个合同内完成设计项目的累计长度,下同)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路面大中修或预防性)勘察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在江西交通信息网最新发布的普通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被评为AA或A级的得5分,B级的得4分,C级不加分(未评级按B级算)。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四标段图纸审查评分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 | 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 (1)现状的认识和评价(2)工作的总体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9-10分;较好,得7-9分;一般,得6-7分。 |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审查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1)特点(2)设计审查的认识和理解(3)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审查措施(4)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设计等方面审查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9-10分;较好,得7-9分;一般,得6-7分。 | ||||||
设计审查方案 | 15分 | 根据项目资料,公路路线情况,养护工程特点及设计方案,提出合理的设计审查意见及方案,方案全面,阐述好的得13-15分,方案较全面,阐述较好的得11-13分,方案一般得9-11分。 | ||||||
设计审查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1)审查质量保证措施(2)审查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9-10分;较好,得7-9分;一般,得6-7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得6分。 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加4分,最多加4分。 | |||
分项负责人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得6分; 2、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路线及总体负责人的加1分 3、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路基专业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4、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5、投标人设置一个具有 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造价工程师(住建部或交通部)或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的加1分 | ||||||
2.2.4(3) | 评标价 | 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5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5分 | 基本分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 | ||
业绩 | 20分 | 基本分 | 12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得基本分12分。 | ||||
业绩 | 8分 | 近5年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一项30km以上(单个合同内完成设计项目的累计长度,下同)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路面大中修或预防性)勘察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在江西交通信息网最新发布的普通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被评为AA或A级的得5分,B级的得4分,C级不加分(未评级按B级算)。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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