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钻探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XJX03-FK025)(二次)
西部钻探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XJX03-FK025)(二次)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23-XJX03-FK025-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钻井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吐哈钻井公司鄯善、三塘湖、西南区块、北疆区块所属钻井队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拟公开招标选择承包方根据用户需求,自备车辆及人员,及时进行井队生活、工业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清运处置工作。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吐哈钻井公司。
2.3服务地点:鄯善、吉木萨尔、三塘湖、川渝地区。
2.4项目金额:445万元(含税);
2.5项目承办人:李行军 联系电话:0991-*******
用户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132*****325
2.6服务内容:乙方自备车辆及人员,根据委托方清运计划及时进行井队生活、工业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清运处理工作。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1:吐哈区块,井队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服务,每个井位每月预计清运4次,按照公里数、工作时长、车辆吨位、井队距离计算实际工作量。预计金额:85万元;
标段2:北疆区块,井队固体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拉运、处置服务,单队每月最大拉运次数分别预计为4次。预计金额185万元;
标段3:西南区块,井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厕所清理服务,每个井位每月预计清运2次。预计金额175万元。
2.9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在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一次报价,上报整体价格下浮率。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最高限价详见《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最高限价表》。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
3.1.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3不接受因考核或失信行为被清退出西部钻探服务市场的公司投标(详见《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
3.1.3.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3.1.3.5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1.4承诺投标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1.6投标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未发生以下事故:
3.1.6.1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6.2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1.6.3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1.6.4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3.1.7投标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3.1.8投标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3.1.9投标人为运输企业的,应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与污水、垃圾处理厂签订有污水、垃圾处理协议(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与污水、垃圾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垃圾处理协议复印件)。
3.1.10投标人为环保企业(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如无运输车辆资质,需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3.1.11投标人既非运输企业,又不是环保企业的,须同时提供与运输企业和环保企业签订的拉运、处置服务合同或协议,并提供协同拉运、处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质量技术要求及方案: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号技术要求,标注★号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将被初评否决。若合同签订后用户单位依据投标文件验收时,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技术要求,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2.1须配备符合防渗漏、防扬撒等环保要求的垃圾、污水清运车辆及其他附属设施。
★3.2.2根据甲方要求配备足够运力,及时完成车辆故障维修,不能以车辆故障为由影响甲方生活污水及固废的拉运清理。
★3.2.3收集、运输垃圾及污水过程中,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及生活污水,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或纠纷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置。
★3.2.4垃圾交付后,服务方需监督其协议处置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承诺书。
注:并非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都为否决条款。不满足★号技术指标将被否决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31日18:00:00至2023年06月07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售价为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零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李行军联系电话:0991-*******
用户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132*****325(答疑技术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04室)
联系人:郝之明 电话: 0991-*******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haozhiming @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自3月1日起不再在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中标通知书)。
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本项目如果一次公告报名不足三家,需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时,需投标人重新报名、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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