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西)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城区(城西)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依据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5〕1562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洪湖市城区(城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56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城区(城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三、招标内容:城西清扫保洁服务(面积约113万平方米、服务年限两年)。
四、供应商条件:
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或清运服务许可证;
3、谈判供应商应具备2014年以来从事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心城区的清扫服务或清扫、清运一体化的工作业绩(近两年内单笔中标额度不小于肆佰贰拾万元整,以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合同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
谈判文件获取: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领取谈判文件时请将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或清运服务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合同;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时间:2015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采购人:洪湖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甘维民 联系电话:136*****8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国胜 蒋万宏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
(事由:2015-1562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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