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以下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限以下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云南光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678******R,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号:昆税稽通[2023]242号(附件)。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346号14楼1412室

联系人:游仕刚

联系电话:0871-********

特此公告

云南光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局 税收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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