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零库存镜头防护镜片等第2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攀钢钒零库存镜头防护镜片等第2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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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攀钢钒零库存镜头防护镜片等第2次公开招标(PGWZMYHGZHD230*****115)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攀钢钒零库存镜头防护镜片等第2次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或销售范围内,并上传营业执照。三、业绩要求: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7)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8)、投标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期交货,合同标的物中凡是有延期交货的,一律按零库存备货通知单总金额(含税)1‰/每天,对投标方处罚扣款,但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零库存备货通知单总金额(含税)的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9)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委托方使用要求。当投标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委托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①、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②、向投标方收取该项合同 5%的违约金;③、当对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委托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投标方索赔;④、投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委托方供应商评价。10)、按零库存模式供货,招标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合同单品种执行量超出部分不得高于签订数量的10%以上。按“零库存备件备货通知单”的数量和要货期要求送货,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方使用单位的实际消耗数量为准;卖方必须保持标的物的合理储备量,保证采购方即需即送。
11)、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方,并依据评标结果与中标方签订供货框架合同。合同执行期一年及三年,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一年一议。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市场发生较大变化,采购方保留重新议价的权利。
12)、首次在采购方中标的供应商,第一批次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采购方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出具书面的使用合格报告后方可按零库存合同继续供货,若使用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货并取消零库存合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23时45分至2023年06月08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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