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有效期:2023-06-01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撰写人:刘典鑫



(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1+2”防贫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三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服务期限居满时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年。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之后,每服务一年,付款一年(随政府政策调整100元/人),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验收标准:是否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合理赔付。

验收程序:赔付情况。

验收报告:写明赔付情况。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需求:1、防贫综合保险实行脱贫户、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覆盖,含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动态调整纳入的监测户(没有消除风险的)。一般农户人口(一般农户人口设定5000人标准)。一是兜底保障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年度脱贫线标准的“脱贫收入保障”(含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新纳入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二是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年度脱贫线标准的“防新致贫收入保障”。三是对已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教育救助(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失能人员护理救助(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的“防返贫致贫救助保障” 2、最低收入保障:一是脱贫户 (含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新纳入的监测户),二是 2023 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年人均纯收入[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支出) /家庭人口数],合计金额低于省市公布的脱贫线标准(或监测线),依照脱贫人口信息采集表计算标准,由保险公司进行差额补偿,差多少补多少。如有异议,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另对 2023 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及 2022年11月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一次性给予限额 5000 元救助,确保不产生新致贫人口。收入测算周期按照脱贫人口计算周期即上年度 10月 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3、教育救助:是指脱贫户及各年度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2023年度当年被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正规中、高职院校(含全日制技校、中专、大专)录取给予的资金补助。录取年度给予被录取人一次性补助金额1000元。 4、失能人员护理救助:是指已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有需要护理的失能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于卧病在床没有行动能力需提供全护的,每个保障年度内每人补助1200元。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注:服务需求随国家政策而变化,具体由采购人确认);风险须知: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90%,实际赔付率低于90%部分将与县乡村振兴局协商后进行二次理赔。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高于130%时,由县乡村振兴局与承保公司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服务期限居满时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年。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服务期限居满时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年。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之后,每服务一年,付款一年(随政府政策调整100元/人),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验收标准:是否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合理赔付。

验收程序:赔付情况。

验收报告:写明赔付情况。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需求:1、防贫综合保险实行脱贫户、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覆盖,含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动态调整纳入的监测户(没有消除风险的)。一般农户人口(一般农户人口设定5000人标准)。一是兜底保障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年度脱贫线标准的“脱贫收入保障”(含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新纳入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二是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年度脱贫线标准的“防新致贫收入保障”。三是对已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教育救助(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失能人员护理救助(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的“防返贫致贫救助保障” 2、最低收入保障:一是脱贫户 (含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新纳入的监测户),二是 2023 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年人均纯收入[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支出) /家庭人口数],合计金额低于省市公布的脱贫线标准(或监测线),依照脱贫人口信息采集表计算标准,由保险公司进行差额补偿,差多少补多少。如有异议,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另对 2023 年新识别的监测户及 2022年11月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一次性给予限额 5000 元救助,确保不产生新致贫人口。收入测算周期按照脱贫人口计算周期即上年度 10月 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3、教育救助:是指脱贫户及各年度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2023年度当年被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正规中、高职院校(含全日制技校、中专、大专)录取给予的资金补助。录取年度给予被录取人一次性补助金额1000元。 4、失能人员护理救助:是指已脱贫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有需要护理的失能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于卧病在床没有行动能力需提供全护的,每个保障年度内每人补助1200元。含2023年新识别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注:服务需求随国家政策而变化,具体由采购人确认);风险须知: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90%,实际赔付率低于90%部分将与县乡村振兴局协商后进行二次理赔。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高于130%时,由县乡村振兴局与承保公司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服务期限居满时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年。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或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同一总公司只能有一个分支公司参加)。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截至开标前一日,投标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参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liaoningshengquan@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投标单位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郭会计,联系电话:0412-*******。),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岫玉大街政府综合楼
联系方式: 15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世通毓园小区第3幢一单元一层108号铺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liaoningshengquan@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岫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10*****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典鑫
电 话: 0412-*******

标签: 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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