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有关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禁抛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盱眙县管仲镇委员会 盱眙县管仲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全面禁烧禁抛,结合我镇实际,制订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部门联手、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
  二、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
  1.成立镇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刘仁柱、高伟同志任双组长,刘志宝、徐国栋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局管仲分局、党政办、派出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社会事业局、水务站、经济发展与建设局、文广站、农路办、供电所、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2.镇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二个巡查大队和一个宣传帮教组。第一巡查大队成员:徐国栋、朱青松、程福坤、张德利、朱银台、李清、高飞(负责235国道以南、兴隆路以西片区)。第二巡查大队成员:张华庆、耿辉、单文枫、朱万冲、秦孝年、芮士冲、田昌云(负责235国道以南、兴隆路以东片区、235国道以北片区)。宣传帮教组由邱钱华同志任组长,李开雷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联防队、矛调中心、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等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重点负责对违反秸秆禁烧禁抛的行为人进行全天候帮教工作,并按文件要求对纵火者、乱抛秸秆者、违章作业农机手等进行经济处罚,帮教过程全程监控,文明教育。
  3.各村(社区)均要成立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制定本村(社区)禁烧禁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层层签订禁烧禁抛工作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分解禁烧禁抛任务,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
  1.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行镇三套班子分片挂包负责制。刘志宝挂包祖窑村、太平村,驻村干部为朱永锐、孙杰;张成波挂包刘岗村、牌坊村,驻村干部为刘孝成、陈瀚琳;郭国卿挂包梁巷村、崔岗村,驻村干部为王佳俊、邵通;何善文挂包双月村、王嘴村,驻村干部为杨元松、张干;金厚诚挂包管仲社区、姬庄社区,驻村干部为王金贵、朱闯;邱钱华挂包晓庄村、黄庄村,驻村干部为王宜勇、孙雷;朱缙挂包双河村、大杨庄村,驻村干部为薛洪宜、王志文;张华庆挂包金陡湖村,兴隆社区,驻村干部为张鹤平、耿辉;徐国栋挂包宗岗村、芮圩村,驻村干部为朱青松、程福海;包片领导对所挂包的村(社区)禁烧禁抛工作负领导责任,驻村干部主要负责督查所驻村(社区)禁烧禁抛日常工作,协助村组干部督查收割机械进场作业并参与日常巡查。
  2.二个巡查大队负责对全镇辖区内秸秆乱堆、乱抛及焚烧隐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将线索提供镇效能101进行跟踪督办。
  3.农村工作局安排专人,利用无人机全天候对镇辖区进行监控,一旦发现火情,即刻向指挥中心汇报。
  4.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对本辖区内的禁烧禁抛工作负总责,并指派一名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建议由副书记担任),村(社区)“两委”实行责任同担制度,采取网格化管理,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加强督查,帮助包抓村(社区)做好禁烧禁抛工作。各村(社区)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切实做到任务明确、奖罚分明、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5.各村(社区)和巡查分队要对责任区域禁烧禁抛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对于出现的火情和秸秆乱抛的行为,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和巡查队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着火点和乱抛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阻止火势蔓延扩大,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着火点,并找出田块责任人,对责任人及时采取罚款、帮教等措施。
  6.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收割机械的督查力度,收割期间,各村(社区)必须在主要路口安排专人对收割机械进行检查,凡参加机收作业的机械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机收留茬不得高于10公分。若发现没有安装秸秆粉碎装置或留茬高度超标的,坚决停止作业,对农机手进行罚款和帮教学习。
  7.镇纪委要对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做好记录,主要督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横幅标语、禁烧禁抛承诺书、告农户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车等)、人员在岗在位(红袖标、小红帽佩戴)、各村(社区)实施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火情处置、秸秆“五离”等,并及时通报。
  (三)全面加大禁烧禁抛工作宣传力度
  1.镇文广站要利用广播、宣传车、大喇叭、流动字幕,广泛深入地宣传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引导农民抛弃焚烧、乱抛秸秆陋习,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同时重点加大曝光反面典型的力度;党政办要建立全镇居民禁烧信息平台,及时通知上级有关要求,通报违法焚烧处罚信息。
  2.各村(社区)至少要悬挂5幅以上条幅、配备带有宣传喇叭的宣传车1辆、摩托车(电瓶车)3辆,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所有工作人员一律要佩戴印有“执勤”字样的红袖标和小红帽,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宣传与巡防。
  3.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组干部利用群众午休、吃饭和晚上空闲时间,逐村逐户与群众签订《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承诺书》,张贴《告农户一份信》,耐心向群众讲清楚焚烧、乱抛秸秆的危害及需承担的责任,彻底打消群众偷烧、乱抛秸秆的念头,《承诺书》必须逐户送达,由农户签字后交农村工作局备案存档。
  4.要切实开好四个会。一是全镇动员大会,解读镇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问责办法;二是中、小学老师会议,由分管领导传达镇动员大会精神,再通过老师召开家长会、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让学生影响家长,劝阻家长不烧秸秆;三是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宣传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的意义、要求、奖惩措施等,牢固树立村民不愿烧、不敢烧、没有机会烧的意识;四是农机作业手会议,镇农村工作局要与全镇农机手签订作业协议书,要求所有收割机械加装秸秆粉碎装置,收割留茬不高于10公分。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秸秆集中堆放点,动员农户将秸秆集中堆放。要积极与秸秆收储企业和经纪人联系,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广秸秆固化、还田、青贮、沤肥、气化、食用菌开发等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五)加强监测预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镇巡查人员和各村(社区)工作组对上级通报的火点信息要高度重视,要确保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立即灭掉火源,排查田块责任人,处罚点火人。
  (六)实行考核验收制度
  秸秆禁烧禁抛验收制度,由村(社区)向镇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按照秸秆禁烧禁抛验收要求,对提出验收申请的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地块、田埂、沟渠、路边、坟地、林地进行踏田验收,看有无焚烧痕迹和未完成“五离”现象,发现一处有焚烧痕迹和秸秆乱抛均视为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将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七)加大禁烧禁抛工作督查、处罚力度
  1.两个巡查大队要实施全天候巡查,主要巡查秸秆乱抛,对各村(社区)出现的秸秆焚烧、乱抛现象及时登记和拍照取证,作为考核验收依据。对焚烧和乱抛的,及时通知有关村(社区)及挂包领导和驻村工作组,排查焚烧、乱抛秸秆农户,及时清理焚烧的田块和乱抛的秸秆。督查中如发现驻村干部不安排人在岗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村(社区)具体负责人不在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村(社区)网格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驻村干部要加强督查力度,进驻挂包村(社区)、小组,协助村组干部将禁烧禁抛责任分解到田间地块,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乱抛和焚烧现象发生。
  3.镇效能101、镇纪委要加大督查通报和处罚力度,对焚烧、乱抛责任人及时进行曝光、处罚。凡现场发现焚烧、乱抛秸秆的,一律将当事人带至镇里进行帮教学习,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纵火者、乱抛秸秆者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同时,当事人还要在镇录音检讨,通过大喇叭反复播放违反禁烧禁抛行为的农户人员名单;对黑田块、黑田埂、乱抛秸秆实行倒查制度,每发现田间内有一块达15平方米以上焚烧痕迹的,处罚村书记、村(社区)具体负责人、驻村负责人各200元;对违反禁烧禁抛政策的农户,一律暂缓有关补助,列入农户违法黑名单。对违反禁烧禁抛行为的农户,所有镇、村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说情。
  4.镇派出所、农路办要加强对镇区内主干道和农村道路的巡查,杜绝在道路上打谷晒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联防队要全力配合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每天保持有两辆警车、消防车在面上巡逻。加大禁烧禁抛打击力度,对违反规定焚烧、乱抛秸秆的,要从快从严查处,未能及时查处的,取消相关工作经费,年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特别是对烧毁未收田块、树木、蔬菜大棚及阻挠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有灰必罚”。
  (八)严格责任追究
  凡因禁烧工作不力发生焚烧现象,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村(社区)及驻村干部的责任;对第一把火或焚烧现象严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撤职;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

管仲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仁柱 党委书记
      高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志宝 人大主席
      徐国栋 副镇长、宗岗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开雷 派出所所长
      程蒋君 市场监管局管仲分局局长
      杨元松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蔡丽娟 党政办主任
      朱青松 农村工作局局长
      王金贵 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宜勇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主任
      张鹤平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永锐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孝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 军 文广站站长
      高幸福 供电所所长
      李国维 水利站站长
      耿 辉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农路办主任
      刘义波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副主任、祖窑村党总支书记
      程 沛 管仲社区党总支书记
      芮 俊 姬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 永 兴隆社区党总支书记
      芮 磊 梁巷村党总支书记
      汤东海 崔岗村党总支书记
      孙洪飞 大杨庄村党总支书记
      曹 云 双月村党总支书记
      芮善标 芮圩村党总支书记
      周德良 王嘴村党总支书记
      黄登叶 黄庄村党总支书记
      朱文宏 刘岗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朱永卫 牌坊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陈 冲 双河村党总支书记
      侯明林 金陡湖村党总支书记
      赵亚洲 太平村党总支书记
      黄金标 晓庄村党总支书记
      蔡传荣 管镇中学校长
      沈玉军 兴隆中学校长
      赵长胜 管镇中心小学校长
      易 然 兴隆中心小学校长
      刘彦君 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李春梅 兴隆中心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村工作局。






标签: 实施方案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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