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鹿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黄鹿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江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市、县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确保应纳尽纳。一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二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三要对2023年以来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一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要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三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四要排查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经镇、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二要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国家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结合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确保数据精准。一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全面,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二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准确。
(七)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一要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体系人员力量,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二要健全风险发现机制,优化完善镇级部门推送风险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制定印发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三要健全快速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认定工作流程。四要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建立镇级帮扶措施库。五要健全风险消除机制,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确保稳定消除风险。六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要明确网格管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识别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的考评方式、内容及奖惩措施。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培训(5月11日前)。5月11日前,制定黄鹿镇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组织镇、村干部和相关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工作内容、方法、时间、要求等进行培训讲解,确保做到参与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构建网格体系(5月12日前)。5月12日前,各村按照《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定村网格长、监测员等人员,并将名单报送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附件2),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形成镇、村网格体系名单报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集中排查(6月8日前)。各村依托网格管理体系,组织力量以家庭为单位,重点围绕家庭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等情况对辖区所有农村人口完成全面排查。排查方式可采取村级研判、入户核查、电话了解、微信联系等方式进行。对以下5类重点人群必须入户核查:一是监测对象;二是2023年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三是省级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农户;四是县级部门推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县级5月13日前将行业部门风险线索推送至各村);五是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各村根据以上5类重点人群以及通过数据提取、分析研判和平时工作掌握,分村形成最终入户名单。各村确定入户名单后,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并统筹组织力量,依托网格管理体系,开展入户排查工作。
(四)识别认定新增。集中排查期间,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风险消除回退。通过集中排查发现“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现有政策要求,逐户说明情况,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汇总。
(六)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国家系统中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数据更新完善、数据清洗等工作。
(七)分析总结报告。6月15日前,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压实责任,协同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监测对象数据质量,按照“谁采集、谁审核、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优化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充分用好“*****”平台,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风险线索。切实发挥镇、村网格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快速识别响应,有效防止返贫致贫。
(三)加强调度指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适时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调度(附件3),确保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并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发现推广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各村要确保按时按质,圆满高效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标签: 防止返贫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