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医院噪声、废气、废水等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南明区人民医院噪声、废气、废水等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我院“噪声、废气、废水等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南明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NMQRMYY-FW-XJ2023-0603
三、采购项目名称:噪声、废气、废水等监测服务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 期限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噪声、废气、废水等监测服务 | 1、根据医院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相关监测并出具报告及提供原始监测记录。 2、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3、危废暂存间空气监测(根据相关要求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等指标进行监测)一年一次。 4、医院在线监测中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及现有PH值计按季度进行比对监测并出具比对监测报告。 5、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进行相关数据填报,填报内容如下: a.年度执行报告; b.台账记录中—监测信息台账录入; c.每月按时将自行检查结果及时录入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d.协助医院按环境生态部门的要求填报自行监测其他相关事宜。 6、提供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设备检定证书。 7、监测报告附有现场检测照片等。 | 1年 | |||
合计 |
五、采购方式:
询价比选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六、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设备检定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要求:
1.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2023年6月5日17:00之前进行报名,并获取报价文件。
2.获取询价文件要求: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打印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我院4号楼5楼采购办获取询价文件。
3.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6月8日14:30在我院5号楼2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4.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0851-********
南明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3年05月31日
(此公告由采购办供稿,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办所有)
标签: 噪声、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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