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281破59号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2023)苏0281破59号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281破59号
本院根据常州市戚墅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5月25日裁定受理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无锡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茶局巷32号;联系电话:188*****227;联系人:朱晨琪)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江苏双昊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3:20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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