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下城区文园小吃店(胡增渭)申请信用修复的公告2
关于杭州市下城区文园小吃店(胡增渭)申请信用修复的公告2
杭州市下城区文园小吃店(胡增渭)于2019年7月1日因其他垃圾未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被原杭州市下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下综执罚字〔2019〕第030*****072*****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7月23日)。事后当事人完成了整改,并于2019年7月24日缴纳了罚款(罚款收据编号:**********)。2023年5月29日,当事人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故同意信用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当事人的信用修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拱墅区白石巷199号),联系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9日
标签: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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