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

目 录

前 言

1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评估

1.1 城乡建设发展状况

1.2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成效

1.3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不足

2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形势分析

2.1 “十四五”城乡建设面临的主要机遇

2.2 “十四五”城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3 “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总体要求

3.1 指导思想

3.2 规划原则

3.3 规划依据

4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

4.1 总体目标

4.2 主要任务

5 建设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保障,坚持规划引领

5.2 深化项目储备,加快项目推进

5.3 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融资渠道。

5.4 注重科技创新,提升建设成效

5.5 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建设保障

附录1: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要建设项目分布图

附录2: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要建设计划表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科学研究和编制好“十四五”规划,事关长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范围有两个层次:一是池州市中心城区(以下简称城区),主要是城市住房发展、道路建设、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完善、园林绿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内容;二是池州市域(以下简称市域),包括一区三县(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及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市域总面积8365平方公里,主要是住房保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建筑节能规划、房地产业规划、建筑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本规划重点研究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平天湖风景区、东部产业新城区。


1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评估1.1 城乡建设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以建设“三优池州”为目标,抢抓新型城镇化发展历史机遇,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成功进行了国家海绵城市的试点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1.2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成效

1、建设管理—强有力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先后制定了《池州市“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池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池州市城市节水规划》、《池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实施办法》、《池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池州市“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建设规划、管理文件,加强了池州市规划建设管理,成效明显。通过规范建设规划管理,强化了规划支撑,加强了建设管理力度,有力地保障各项建设有序开展。

2、城镇体系—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以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导向,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了“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县城)--重点镇—一般镇--美丽乡村”体系,初步形成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2020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68%。

池州中心城区由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并重,天堂湖新区、东部产业新城建设如火如荼,老城区的改造有序推进,生态宜居特色更显著。各县县城老城区改造与新城建设同步推进,实施了新区建设、环境治理、道路交通建设、公园绿化建设等行动;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3、城市建设—大提升

“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城市市政设施更加完善,功能全面提升。新建道路总长约15公里、面积3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综合提升总长61公里、面积190万平方米,街道家具设施、绿化、亮化、盲道建设等同步配套,城市道路网络初步形成。二是老旧小区整治得效,小区积患对症改造。完成了68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523.93万平方米,改善了*****户居民的居住环境,老旧小区排水、绿化、停车、道路等重点问题得以解决,安防监控、消防、照明、供水、燃气等设施得以配套完善,景观、休憩、健身设施按需配建,小区宜居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城市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通过严格实施“长江大保护、生态修复”,建成和完善了城市公园、游园、广场绿地,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市民游览、休憩、娱乐、健身的需要。新改建护城河遗址公园、平天湖西部湿地公园、507码头滨江公园、天堂湖公园等大型公园7110亩,新增及改造街头游园广场40个,完成主城区10处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被称为“池州模式”的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服务PPP项目运营良好,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大幅提高。

4、海绵城市—好成绩

2015年3月池州市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几年来,先后制订了《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池州市试点区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水系及湿地规划》、《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等规划和建设管理规定,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累计开工项目117个,总投资49.8亿元,建成池州一中、齐山大道、三台山公园等一批示范项目,烟柳园南湖沟、新城明珠红河、护城河遗址公园等黑臭水体得到彻底治理,连片示范效应显著。圆满完成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初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2019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三年绩效评估,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获得住建部专家及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在已获得中央财政12亿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获奖补资金1.2亿元。

5、综合交通—大发展

(1)市域综合交通:建成池州长江公路大桥、望东长江大桥,开工池黄高铁、池祁高速公路、九华山机场改扩建工程,推进S219、G530、G236、G206东流至尧渡、G318改造等公路建设,池州市公路总长度由“十二五”末8519公里增加到9440公里,增长92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80公里。市到各县区公路均达二级以上标准,县道实现黑色化,乡镇村全部通公路。

(2)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完成了沿江路、升金湖路延伸段、城四路、祥云路等道路建设,新建道路总长约15公里,新建汇景桥和东湖北路桥两座桥梁;改造了长江路、秋浦路、九华山大道、杏花村大道等20余条道路,路面“白改黑”总长约61公里,建设下沉式绿地、人行道透水铺装、慢车道透水沥青等,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市游乐园站”、“区政府站”等座6公交首末站,并完成公交智能化及电子站牌、公交专用道等建设。

6、公用设施建设—上台阶

(1)供水工程建设:建成民生水厂一期技改工程并投产运营,实际日供水能力达到17.5万吨,水质综合合格率>99.9%。总投资7500万元,完成主城区59处二次供水改造,建成平天湖备用水源工程,取水能力达到5万吨/日,铺设6公里DN800管道与江口水厂取水干管实现联通。新建牧之路DN600、石城大道DN600、永明西路DN400、洛河路DN300、江南集中区龙腾大道DN600、凤凰大道DN800等供水管网建设,新建、改建供水管道共计106.1公里,实现城市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两座水厂互为调配,进一步提高了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目前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总长度1147.1公里,自来水普及率达99.71%。

(2)排水工程建设: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购买服务项目成功落地,成为全国首个落地排水PPP项目,被誉为“池州模式”,构建“存量增量一体,厂网一体”模式。是国家财政部首批PPP项目试点工程,也是唯一同时被财政部和住建部列入试点的污水处理类PPP项目。中心城区新建雨污水管道24.1公里,完成了清溪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杏村排涝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海绵城市--清溪河污水干管改迁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百荷公园黑臭水体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等建设。现状污水管道长度达到308.0公里,2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96.59%;雨水管道长度达到487.0公里。建设排涝泵站12处。

(3)供气工程建设:新建建设天然气管道197公里,其中,敷设中压管线48公里,低压管线149公里(含老旧小区改造建设39公里),现状中心城区敷设燃气管线总计824.71公里,燃气普及率达99.87%。

(4)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加大城区路灯LED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绿色节能灯具,累计改造长江路、秋浦路、万罗山路等主次干道莲花灯1782杆、更换非节能光源9697盏,用电总功率从4606KW降至2805KW。

(5)园林绿化建设:一是实施了以道路绿化为重点的绿网编织工程,按照构筑贯通城乡、覆盖全市的生态廊道的要求,建设改造了齐山大道、九华山大道、长江北路、东湖路等景观大道;二是以广场、街头游园绿化为重点的精品点缀工程,自2016年以来共提升改造游园(口袋公园)39个,建设了人民路游园、池州体育公园、百荷公园绿地等街头绿地、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公园花境改造游园突出植物造景,布置相应的园林小品绿雕。三是以公园、风景区绿化为重点的园林造景工程,突破传统的绿化建设模式,采取下沉式绿地、湿塘、雨水花园等方式对护城河遗址公园、三台山公园、清溪河公园进行了改造提升,新建观湖公园、赵圩公园、天堂湖公园等城市公园。

2016年以来,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总面积1599.11万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180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545万平方米,较2015年新增27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97平方米,绿地率40.45%,绿化覆盖率46.1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1.96%。

(6)环卫设施建设:中心城区道路清扫面积达到720万平方米,清运量达到11.92万吨/年,无害化处理厂2座,无害化处理能力为68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17年三县一区实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建设垃圾站101座,购置小型保洁车辆1883辆,大型垃圾清运车、转运车161辆,配置垃圾桶******个,其中分类垃圾桶*****个,农村环卫保洁人员数量由2015年的1941人增加到目前的3258人,增长率68%。2016年以来,各县区累计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6.19万吨。

7、住房建设—新进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

“十三五”期间,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采取实物和货币化并举方式安置,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购房补贴等鼓励新市民住房消费、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等政策全面落地。2016到2020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6389套,建成8646套,完成5837户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

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以来,全市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管理,一是加快已出让地块开发进度,简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程序,强化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二是强化房地产在建项目巡查,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三是问题楼盘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排查出的涉及业主类的20个问题楼盘已全部复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02.42亿元,竣工面积509.55万平方米,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831.14万平方米。

8、建筑业—新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市资质以上入统建筑业企业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613.97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7%以上,上缴各类税收34.96亿元,建筑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加大,支柱产业作用不断增强。一是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举办2019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池州)峰会,制定了《关于推进池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初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截至2020年底,我市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70.04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11.7%;装配式建筑企业共16家,产能约2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二是推动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成功申报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示范项目8个,扩大我市绿色建筑实施范围,2020年底,我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已达99.02%,城镇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9.59%。

9、乡村建设—新面貌

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省住建厅下达任务*****户),竣工率118%。各县区根据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动态清零总体要求和2019年摸底排查情况,自筹资金实施改造或提升1003户已全部完成,截止2020年底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已全部解决,并对*****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信息全部录入住建部系统。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实行全域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中心村304个,市县自建中心村270个。

10、历史文化—重保护

池州市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申报中国传统村落23个、安徽省传统村落53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位列全省第三。通过实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池州市先后公布4批历史建筑90幢,其中县公布历史建筑50幢,历史文化保护进一步加强。

表1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类型

“十三五”2020年目标

2020年完成情况

城镇常住人口

90万人

80.1万人

市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5%

59.68%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44个

68个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

*****

*****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

≥60%

99.02%

城镇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15%

19.59%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平方米/人

18.97平方米/人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44.36%

城镇建成区绿地率

≥33%

38.96%

市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6.40%

市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100%

市域供水普及率

≥95%

98.58%

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

40平方公里

41.4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人口

40万人

31.08万人

中心城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20平方米/人

26.44平方米/人

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4.3平方米/人

18.97平方米/人

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5%

46.13%

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

≥40%

40.45%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中心城区垃圾清运率

100%

100%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6.92%

1.3 “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不足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城镇化水平不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到2020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68%,高于全省的58.33%,低于全国的63.89%,远低于江苏、浙江的70%的平均水平,在长三角27个中心区城市当中位居末列。

2、城市功能布局不完善

老城区功能较齐全,东部产业新城配套功能尚不完善,工业园区职住失衡、产城分离,园区职工上班在东部产业园区,居在老城区,造成城区与产业园区连接道路上每天形成早晚单向潮汐式交通,加重了道路交通拥堵。

3、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

一是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部分社区缺少养老、文化、娱乐、健身等设施。二是市级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区缺少市级的综合性体育场、文化馆、美术馆等设施。三是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均衡,主要集中于老城区,而东部产业新城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

4、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

一是道路体系未形成。中心城区规划为组团结构,规划组团之间道路连通尚未全部建成,目前老城区与东部产业新城仅有清溪大道和沿江路两条道路连接,出行交通量大,造成上下班高峰期间道路严重拥堵。平天湖风景区与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处于清溪河两侧,没有道路和桥梁直接相连,出行需要绕道。二是停车设施不配套。近年来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而老城区停车设施建设不足,停车需求较大。三是地下管网不健全。少数老旧小区及城乡结合部一些城中村还未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部分地区雨污水混接,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

5、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还是一种粗放式的管理,沿用着一些传统的管理手段,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不高,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亟待提高。


2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形势分析2.1 “十四五”城乡建设面临的主要机遇

1、政策背景

(1)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长江经济带是指沿江附近的经济圈。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横跨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 。

长江经济带战略作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转型实施新区域开放开发战略,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

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

(2)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以及安徽省合肥、芜湖、池州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3)乡村振兴战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池州市全域旅游发展

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为契机,加快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与旅游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提升“山水池州?灵秀九华”旅游品牌形象,推进健康与生态、旅游、文化、养老、运动休闲、农业融合发展,打造集健康制造、健康旅游、健康养生、健康食品、文化养性、医疗康养于一体的全产业体系,将池州打造成长三角健康养生首选地。

3、池州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一)深化与沪苏浙地区合作

承接上海辐射实施方案,接轨上海非大都市核心功能疏解,重点接轨科技创新转移转化、一般制造业转移。推动与沪苏浙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探索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新机制。落实江南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将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成为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二)推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1)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增强中心城市竞争力、集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快打造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支撑全市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1)强化中心城市枢纽功能。推进合池、池铜、池安、池黄“北向、东向、西向、南向”四大通道建设,构筑安池铜城市群“15分钟”便捷通行圈,争取进入合肥“1小时”都市圈扩容。全面融入长三角城市群,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打造长三角西向门户节点城市。

2)推动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交通、环保、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构建便捷通勤圈、优质生活圈。提升中心城市品质和魅力,加快绿色城市、人文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推广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经验,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整合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2)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1)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覆盖城乡的公路、电力、天然气、供水、信息、物流和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资源资源布局。

2.2 “十四五”城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城乡建设管理面临新理念,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全生命周期、低影响开发、碳达峰碳中和等理念,要加快完善行业制度,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城乡建设管理面临新要求,城乡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应从传统建设管理和设施运行管理向城市综合管理方向转变,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已成为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两大引擎;注重改革和法治相衔接,充分应用科技手段,显著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现代化水平。

城乡建设和管理肩负新使命,以人民为中心,城市建设以人为本,建设更加生态宜居城市,推进政府、社会、市民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大民生改善力度,推进住房保障、旧区改造、环境建设和管理等,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市民群众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在城市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3 “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总体要求3.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补齐城乡短板,完善功能配套,不断推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塑造池州特色风貌,着力提升生活品质,着力改善管理服务,精心打造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

3.2 规划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城乡设施

协调是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构建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体制机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

绿色是城市建设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形成生态空间山青水秀、人居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发展新格局。

3、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管理体制

改革创新是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动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市场创新、融资创新、管理创新,营造市场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和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

4、坚持历史传承,提升城市特色

充分发挥池州传统历史文化优势,挖掘城市自然生态特色及历史文化特色,在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增强城市魅力,塑造具有皖西南地方特色的城市。

5、坚持共享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始终把利民惠民作为城市建设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丰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城市更安全,生活更舒适,市民更幸福。

3.3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8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5)《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2015;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7)《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

8)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

11)《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修订版)》;

12)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3)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14) 《池州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15) 《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6) 《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7)《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18)《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9)《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池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

21)《安徽省池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年);

22)规划范围内已编制完成的其他有关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3) 国家、安徽省及池州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定。


4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4.1 总体目标

1、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主要目标是:

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中等城市”等发展战略,完全、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项目为载体,统筹推进美丽城乡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品质提升,着力打造区位优越的滨江之城、自然秀美的生态绿城、享有盛誉的旅游名城、加速崛起的产业新城,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城镇体系。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

——新型城镇化高标准推进

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能力,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活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城乡融合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城乡功能高品质完善

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坚持中心集聚与市域统筹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建设对区域发展的助力作用,推进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现代化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构建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新格局,城乡居民享受的各类服务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心城市高水平建设

中心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高水平建设东部产业新城,打造蓝绿交织、水城一体、产城共融的滨江产业新城,促进产业新城高质量发展。

——城市更新高质量实施

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危房、老旧厂房改造,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改善旧城区面貌,优化老城区环境,不断提升老城区的社会和文化活力。至2025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344个。

——建筑业高科技附能

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积极培育骨干企业,扶持长智建工等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装配式构件生产基地。

坚持绿色发展,运用现代科技,完善和提升建筑业产业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年产值达到330亿元。

——历史文化高起点保护

对历史建筑、古桥等历史遗存开展全面普查,进行分级分类建档,实行挂牌保护。至202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

2、主要指标

池州市“十四五”建设规划主要发展目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市域城乡建设

城镇化率

%

65

预期性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约束性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

约束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5904)

约束性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

(344)

约束性

县城建成区海绵城市标准建设比例

%

30

预期性

中心城区建设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平方米/人

30

预期性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20

预期性

建成区绿地率

%

42

预期性

建成区海绵城市标准建设比例

%

60

预期性

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7000

约束性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60

约束性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0

约束性

老旧小区改造

(120)

约束性

全市建筑业与建筑节能

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年产值

亿元

330

预期性

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

%

100

约束性

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30

约束性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

100

约束性

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例

%

100

约束性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4.2 主要任务

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实施十大任务。

4.2.1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池州市是我国首批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也是皖江重要滨江港口城市,境内沿江岸线162公里,根据长江大保护以及池州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等相关要求,池州市生态环境以保护和修复为核心,确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形成生态空间安全合理、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稳步改善、生态生活幸福健康、生态制度基本健全、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局面。

1、 构建安全的生态空间

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划定并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城镇、生态、农业三类空间功能明晰稳定,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新型城镇化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2、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大长江沿线、平天湖、九华河等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严格保障饮用水源水质。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

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持山水环境和自然风貌,系统修复湿地等水体以及山体、废弃地。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100%。

3、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逐步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使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4、创建公园城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成都时提出建设公园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以公园城市创建为契机,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原则,保护山体和水体,形成绿地体系完整、园林景观风貌良好、人文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绿地品质,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的景观休闲空间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品质需要。

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

5、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全面塑造低碳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公交+慢行”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公共交通TOD综合开发,发展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新型出行方式,促进绿色交通空间优化、模式转变、网络高效,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社会新风尚和出行新需要。

4.2.2 统筹推进城乡建设,提升中心城市能级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品质,着力建设长三角西部、皖江地区开放型高能级中心城市。

1、中心城市建设

围绕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更具诗情画意的文化名城、更可持续的韧性安全城市。

加强老城区改造,采取合理城市更新策略,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老城区工业地块和城中村等进行更新改造,制定针对性强、利益分配合理的配套政策,采取就地微更新、环境整治、局部改造、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等形式。避免大拆大建,优化旧城用地布局,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整治城市公共环境,改善生活品质。

高标准建设东部产业新城,实施滨江岸线整治、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优化提升环境,建设生态沙洲,疏浚河渠,打造蓝绿交织、水城一体、产城共融的滨江产业新城。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推动园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功能完善,促进产业新城高质量发展。

2、县城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尊重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青阳县打造与池州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副中心城市,蓉城镇应结合现状团状和带状的城镇形态,采用组团式的空间模式,主要向东、南、西三个方向发展,持续推进老城区改造,提升城市风貌,加快建设多功能、复合型城市新区。

推动东至县尧渡镇与东流一体化发展,促进城市新区建设与老城区有机更新并重,建设生态型工贸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争创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打造池州西南向协同发展示范区。坚持“一江两岸,拥江发展”,支持大渡口镇主动迎接安庆辐射,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小城市。

石台县以仁里镇老城为核心,适度向外拓展,坚持集聚集约发展,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健全县城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建设生态旅游型特色城镇,打造独具魅力的精致山城。

3、重点镇建设

重点城镇在建设的同时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城镇特色的营造。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利用水系、山体等自然要素,整合土地等资源,明确未来发展重点,选择合理的发展方向,紧凑布局,完善城镇功能结构。

4、市域乡村建设

按照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丽乡村要求,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徽风皖韵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1)乡村环境

与生态环保相结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保护好乡村原生态;突出乡土味道、地方特色,保护村庄传统风貌;搞好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小花园“五小园”建设,积极创建地域特色村庄,保持田园风光。

(2)基础设施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联动发展。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接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

(3)公共服务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推进镇村两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强农村小超市、农用物资店、金融电信网点以及物流快递等合理布点,提升农村生活服务水平。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废弃建筑,腾出空地建设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空间。

(4)乡村振兴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核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注重把村庄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建管运营模式,引进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政府主导”向“多方协同”转变。

(5)垃圾治理

农村保洁范围要覆盖城市保洁范围外的所有村组、居民点,实现无缝对接。每300-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在此基础上,乡镇(街道)、村(居)可配备兼职保洁员作为补充。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逐步配齐分类收集设施、分类转运设施,推行易腐垃圾本地制肥、可回收垃圾本地分拣,探索实践易腐垃圾堆肥新技术、新工艺(有条件情况下可兼顾处理农作物秸秆、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如建设行政村易腐垃圾集中堆肥或农户分片分散堆肥设施等,每个行政村规划建设1-2个可回收垃圾分拣场。

(6)乡村建设

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和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技术指导与监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

“十四五”期间,历史文化保护目标为“池州市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修编和完善历史文化专项规划,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地区历史遗存、传统风貌,修缮历史建筑,整治周边环境。在城乡建设中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的整体保护和有效传承,妥善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形成体系完善、特色彰显、管理科学的保护利用格局。

(1)开展普查建档

对历史建筑、古桥、古亭、古道、古树名木、古井、古塔等历史遗存开展全面普查,集合传统村落档案中登记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中明确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进行分级分类建档,对建档的历史遗存实行挂牌保护。对其中保护等级较高的,利用三维全息扫描等新技术建立数字档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时情况进行评估。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中国传统村落、省财政支持历史文化保护的资金、政策,市、县(区)财政加大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抢救性保护

根据普查建档记录的质量状况,对濒危建筑、构筑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分清缓急、突出重点,以最基本的保护为主,避免保护性破坏。修缮、重建方案需委托有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个人编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审批、实施程序。

(3)加强开发利用

在住建、文旅等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网络宣传,结合文化旅游和保护利用编印宣传册,结合宣传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开发利用规划,向社会公开征集利用方案。结合九华游、古城游、生态游,依托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资源和机场、高铁、高速等重要交通节点,在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周边优先发展休闲养生、医疗保健、山水文化、美食非遗、农事体验等旅游项目,开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九华镇、九华乡、池口、平天湖、棠溪、墩上、梅村、尧渡、东流、仙寓、仁里、陵阳、朱备、酉华等乡村旅游小镇,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

4.2.3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到2025年,规划通过综合整治、土地置换以及疏散旧城部分行政功能等多种手段全面改善旧城区面貌,逐步优化老城结构、功能、布局,提高老城区综合效益,提升老城区的社会和文化活力,建设生态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文化名城。

1、深入细致开展城市体检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合理选用评估指标标准和方式方法,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深入梳理查找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系统推进“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治理,为下一步城市更新行动打下基础。

2、精心制定城市更新规划

加强池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编制,确定城市更新改造目标、时序和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危房老旧厂房改造,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3、建设徽韵特色老城区

通过对老城区的逐渐更新,保护山水绿地的生态空间;保留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街巷广场等,防止大拆大建,维护传统风貌,传承历史记忆;综合整治老旧街坊,通过对街道及节点空间的整治提升,建立特色突出的、具有老街代表和象征意义的建筑群体空间,继承、完善原有的旧城结构,强化老城区核心空间的文脉,并通过对其环境的重塑、商业形态的引导,从而形成极具特色的地区。

4、创造高品质城市环境

以现状杏村步行街区等为基础,根据已有商业以及整个旧城内的交通组织方式,确定步行商业街区范围。在步行街区内布置广场空间,并使之与步行街有机相连,通过城市绿道、人行道等向外联系居住区、公共机构等,形成多层次的步行空间网络。

5、优化老旧街区环境

落实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分年度有序推进全市老旧小区进行将改造和整治,计划改造344个,重点改造房屋修缮、水电气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幼、医疗等丰富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物业管理,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区百姓生活品质。

6、完善各类市政设施

大力完善城镇给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充电桩设施建设,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构建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社区级设施为主,增补生活服务设施。

积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不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4.2.4 不断完善交通设施,健全现代化交通体系

适应池州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

重点加强城市组团间的主干道联系,构筑城市外环通道,建设秋浦路东延工程(平天湖底隧道)、通港大道、祥云大道西延工程、城市西外环等,实现城市各主要功能板块的快速联系,推进城市组团联动发展。加快天堂湖新区、东部产业新城区等道路建设,加密老城区支路网络,实施道路微循环通畅整治。

1、完善道路系统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完善主次路网系统。新建祥云大道西延工程、秋浦路东延工程、青阳路贯通工程、永明西路西延工程等道路。

2、市政道路提升改造

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实施四类改造。

1道路整体改造。对道路建设时间较长、路况不佳的道路,实施整体改造,提升其安全性、连通性、舒适性、景观性。特别是城市主出入口清溪大道、杏花村大道、陵阳大道、迎宾大道,城市外环石城大道、昭明大道、清风路及外环连接线东至路、秀山南路、白洋路、升金湖路、长江中北路,城市内循环道路东湖路、青云路等。对已列入储备项目的病害道路,以日常维修、保障通行为主。

2节点优化改造。对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人车交通密集型路段,综合考虑交通优化、文明创建等因素,对周边道路采取路幅拓宽、增设绿道、辅道、过街通道、完善交通标志等措施,提升道路的通达性、安全性、舒适性。实施惠春路交口改造、虎泉路车道拓宽、十中百牙路非机动车道打通、秀山路改造、十一中右转车道拓宽、南门转盘及周边交通提升改造等。

3市政配套改造。在满足道路交通通行的功能基础上,畅通小区居民“15分钟便民生活圈”出行环境,完善道路周边菜市场、学校、商超、医院等“六个周边”配套设施,补齐无障碍设施、过街通道交通设施、中央隔离带及机非人非隔离带等短板。改造平天湖大道人行道、万罗山路人行道。增设过街通道清心凉棚、改造临街店铺前广场,配套完善主要道路交口人非隔离带,完善翠柏路、建设路等路段机非隔离带和秀山路、虎泉路等路段中央隔离带。

4慢行系统建设。加快绿道系统建设,改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建设环平天湖湿地公园及沿九华山大道、百牙东路、平天湖大道、人民东路、秋浦东路等的城市“慢行”系统,打造安全、畅行、舒适的城市交通环境。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增城市绿道达到50公里以上。

3、停车泊位建设

根据《池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构建以配建停车泊位为主、公共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加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利用现代科技,通过多种信息发布形式发布实时的停车信息给驾车出行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停车服务,提高停车利用效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到2025年,我市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7000个。

4、城乡公交

(1)基于促进城市公交系统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和池州城市自身实际发展需要,加强城区各组团以及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按照“快速公交+常规公交”为主的规划建设模式,串联老城区、平天湖风景名胜区、东部产业新城区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等,同时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2)中心城区形成以“快速公交为骨架,干线公交为主体,支线公交为辅助”的多元化、安全、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系统。推进快速公交线路建设,加强老城区、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和东部产业新城区联系,串联老城区、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和东部产业新城区。

(3)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公交场站、候车亭、电子站牌等设施,改造现状市公交公司公交停保场;新增九华山机场首末站、贵池区政府、旅游码头、杏花村旅游区、江口永兴村、滨江大道、儿童医院、等14个公交首末站建设。加快公交车辆提档升级,推进新能源公交建设,提供安全、舒适、清洁、环保的公交车辆,提升公交吸引力。

(4)建设公交智能化系统:推进公交信息化、智能化的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通讯、自动控制、北斗导航、5G等先进技术,结合公交车辆的运行特点,实现以智能营运调度系统为核心,打造综合的公交管理系统,达到有效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和效益,提高公共交通的管理水平,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电子信息服务屏等多种渠道,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快捷、舒适、高效的出行信息服务。

(5)城乡公交一体化: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的需要,促进交通发展与城乡发展的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场站布局和车型配置,加强公交智能化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公交出行需求,形成池州市便捷、经济、安全的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4.2.5 增强公用设施服务能力,保障城市生命线

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构建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科技的运用,实现防汛排涝、市政道路、路灯、供水、排水、燃气等方面信息共享和集成,提升池州市公用事业行业服务水平。

1、供水工程

(1)强化水源安全保障:将民生水厂、江口水厂、高新区西部园区的长江水源地以及平天湖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加快建设江口水厂和民生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地(平天湖)保护工程。

(2)提升城乡供水能力:重点开展池州市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推进城乡供水管网系统一体化工程,实现城乡供水管理体制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新建部分给水管,提高城区内互补和连通性。新建自城区供水至西部及南部的供水干管,利用其镇区内现有的供水管网对镇区进行供水。

(3)加快城区供水设施建设:新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水厂一期,建设规模7.5 万 m3/d;对江口水厂进行改造;完善水质中心。新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部分道路市政给水管道。实施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对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能力,将供水管网漏损率严格控制在10%以内。

(4)智慧赋能工程项目:新建中心城区供水管网信息化完善工程、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智慧水务平台。

2、排水工程

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立排水排涝、引水、污水处理系统,改善城市水环境;系统推进源头减排、管渠、泵站等设施建设,消除中心城区内涝隐患。统筹项目建设,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与市政建设、城市更新等有机结合,优化排涝、治污、水资源利用等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深化排水PPP模式,健全完善排水厂网河湖一体机制,持续推进老城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

(1)雨水及防涝工程加快老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新改建易积水路段排水管网30公里,持续推进城市水环境整治和提升工程,着力保护城市水体调蓄空间,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2)污水工程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加快推进天堂湖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逐步完善梅里工业区等城市边缘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补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开展老城区、东部产业新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力争十四五末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充分利用5G科技成果,谋划落实城区排水系统智慧管理建设项目,形成排水管网一张图、水位水质一张图、雨污混接一张图的智慧排水网络以及智慧排水调度管理系统。

3、供气工程

加强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燃气覆盖率和应急保障能力。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川气东送马衙分输站为气源,东北部利用青阳释放站为气源。完善城区支线天然气管网、场站建设,提高天然气利用普及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新建天然气中压干支管道60公里,高压燃气管道18公里。新建池州市前江LNG储气站;新建殷汇阀室至工业园区高压管线。

4、园林绿化

按照长江大保护以及池州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等相关要求,加大对沿江一线的生态保护、修复,对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质增效。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公园城市的总体建设要求,对标长三角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建设“蓝绿交织、城园交融”的城市格局,优化绿色空间,均衡各类绿地建设发展。至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42%,绿地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20平方米/人。指导各县积极 争创国家(省)园林城市。

激活绿元素。建设一批口袋公园、城市小品、精致节点花境,打造四季常青、四季有花、处处是景、城景交融的城市景观。新建通港公园、西庙公园、滨河公园、三江口公园等4个公园,改造提升绣春河公园、丰收湖郊野公园以及城市街头游园及广场品质提升。对城市重要景观道路进行绿化景观提升。

加强对中心城区各类绿化养护管理。制定城市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与相关政策、执行及考评体系。强化五项保障机制:一是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科学编制定额,加强财政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技术保障。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增强监督考核力度,加强责任追究。

5、环卫工程

(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垃圾分类,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统筹全市跨区域建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4.2.6 构建城镇住房体系,实现“住有优居”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将政府调控和市场运行相结合,满足人们对各类住房的基本需求。

1、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管理精准程度。加强市场监测和评价考核, 强化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杜绝囤地现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有效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融合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助力房地产市场监管,对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的动态监管,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警提示,防范化解开发项目可能出现的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捂盘惜售、物业纠纷等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加强摸排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因地制宜,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实行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多途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促进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多元化。建设方式主要包括:(1)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2)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3)在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4)将目前政府管理的公房中,适合做廉租住房的直接转为廉租住房;(5)政府向社会统一购租住房以及援建等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3、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快市场化住房租赁体系建设,鼓励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租赁公司建设或投资租赁住房项目,推广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建立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机制,适时发布市场住房租赁价格指导参数,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有效解决群众居住需求。

4、建立健全物业区域化管理机制

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加大住宅区管理力度,不断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建设智慧物业管理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内智慧安防、智能化停车、在线申报、设施设备自动预警报修、社区服务和数据分析等领域,实现社区服务资源共享,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力提升。到“十四五”末期,力争打造30个智慧小区。

4.2.7 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增强本地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建立全市重点骨干建筑企业名录,引导骨干建筑企业向铁路、轨道交通、公路、市政、水利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主动接轨先进地区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力扶持骨干企业“走出去”,开拓外地市场,积极承揽外埠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完成年产值达到330亿元,培育或引进综合资质建筑业企业1家,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1家,全市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达到20家。

2、全面推进现代建筑科技发展

加强现代建筑科技运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创建1个国家级、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至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和创新运用。以数字赋能为引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智治水平。

3、大力推动绿色建造

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完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竣工能效测评、建筑用能监测、建筑能耗统计。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以建筑能效提升为重点,以建筑绿色设计、施工、运行为导向,积极倡导绿色园区建设。至2025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100%。

4.2.8 强化公共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积极补齐池州城区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并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优化提升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及县级新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达到部颁一级评估标准。

中心城区新建池州市文化馆、池州市图书馆、池州市博物馆、池州市美术馆、池州市非遗展示馆、池州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上述设施建成后可作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场所使用。

2、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结合各个社区配套建设社区户外运动场、室外健身场。为了更好的供给基层体育设施,还需要特别注意老城区以及用地资源紧缺的地区,更多的需要通过政策引导来鼓励社会资本新建设施、鼓励现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3、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推进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没有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2025年底前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发展区域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覆盖率达到60%。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村民互助点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覆盖率不低于50%。

(3)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执行、建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4、推进教育设施建设

加强普惠教育的发展,依据池州市中心学校布点规划,对城郊新区学校进行新建和老城区的学校进行教育设施改造,重点建设团结小区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祥云路小学、沿江路小学、清风路小学、秀山小学、市一中二期等。并推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设施。

5、统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补全市级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其中现状保留并提升3座,分别为池州市急救中心、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池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新建1座,为池州市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对池州市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及周转设施建设。

4.2.9 延续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安全韧性城市

经过前几年高强度的海绵城市建设,池州城区有了明显效果。今后十四五期间,海绵城市建设依然是重要任务。在道路、园林绿地、建筑小区等新建或改造时,按照低影响开发建设理念,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同时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开展公共安全工程、生命线工程和防治设施建设,巩固城市安全防线,系统提升城市免疫力。

1、海绵城市建设

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累计6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聚焦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推行“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模式,落实规划建设管理要求,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统筹推进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湿地以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坚持新区以目标为导向,推行“海绵+”模式,统筹规划管理,注重低影响开发,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老区以问题为导向,推行“+海绵”模式,推广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储水池塘、生态绿地等源头减排设施建设,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

2、防灾减灾工程

整合协调城市防灾资源,坚守防灾安全底线,统筹防灾战略与任务,综合落实防灾要求,建立健全具备多道防线的城市防灾体系。加强城市韧性发展空间建设管理,保障城市运行安全。通过完善河网系统、加高新建建筑场地标高、适当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新建雨水管道、完善排水系统等措施,提升老城区防洪排涝能力。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避灾通道和救灾通道规划和建设。此外,做好应急空间预留和战略留白,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近期建设池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库总面积标准为2900-4100㎡,其中仓库约2213-3321㎡。

3、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智慧监测体系。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汇集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等,形成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协同化处置,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安全。

4.2.10 不断优化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创新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实施监管分开、监管分离管理模式,培育适合现代化管理的企业、技术人员。对标对表长三角区域先进地市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行业标准,完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搭建住房建设系统信息化管控平台,不断提升住房市场、建筑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公用事业、市政、园林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推进城市信息平台建设

推动池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化,重点推动城市各部门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搭建统一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一体化。推动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智能化,重点发展智慧管网,实现池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加快发展档案“云管理”,逐步完善建设项目档案“云归档”工作,实体档案同步梳理、规范收纳,稳妥有序开展城建档案异地备份。

2、优化公用行业管理

一是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科技成果,建设排水管网一张图、水位水质一张图、雨污混接一张图的智慧排水网络、智慧排水调度管理系统以及路灯巡查信息系统等,提升整个公用行业服务水平。二是不断推进公用事业体制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城乡供水管理体制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深化排水PPP模式,推进实施排水厂网河湖一体,逐步推进实施排水管理进小区。三是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3、开展智慧工地管理

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提升施工现代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在主城区范围内完成智慧工地的架构搭建,分阶段逐步实现起重设备管理、视频监控平台的有效应用,提高工程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重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监管和环境卫生管理,减少工程建设给市民带来的影响。

4、深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合同标准化。推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委托合同标准化拟定和执行工作,将合同通用条款以本单位或主管部门文件形式发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根据工程需要按实签订,以此减少合同风险。二是研究制定重点工程设计施工导则,明确如井盖、路缘石等设施的设计、施工要求。三是工程施工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市政、房建、园林等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九华山杯”、“黄山杯”等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建设,施行标准化工地打分制度,按年度统计项目得分,合同内约定奖惩政策。四是建设档案“云管理”。结合2020年度试点建设的“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建设项目档案“云归档”工作,实体档案同步梳理、规范收纳。

5、加强城市安全监管

建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深化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厘清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制定质量和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系统内各单位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督促系统内各单位履职尽责。加快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企业招投标和人员执业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惩治力度。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职责履行量化评估结果与薪酬挂钩制度。

加强池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管理,强化池州市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推进池州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水平。

6、强化科技应用支撑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导航与位置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科技成果在城乡建设管理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型墙材、屋面(立体)绿化、海绵城市、再生水利用等成熟适宜技术。不断完善池州市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建设科技集成技术的应用能力。


5 建设保障措施5.1 加强组织保障,坚持规划引领

1、 加强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涉及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的各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城市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本规划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工作计划、例会制度、专题协调、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手段,解决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和难点。

2、 坚持规划引导

与新一轮池州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作好衔接。树立规划先行理念,以规划为指导,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引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推进。

5.2 深化项目储备,加快项目推进

1、深化项目储备

积极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加强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全面衔接。对规划明确的项目,要深入研究,为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打好技术基础,并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滚动储备项目,积极谋划一批影响深远、综合效益明显的城市建设项目。

2、加快项目推进

加强项目建设的平衡和调控,充分考虑征地、拆迁、环境、投资等各种制约因素,有重点、分层次、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建成后的效益。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着力做好工程建设方案宣传、动迁政策解释、信访沟通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5.3 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融资渠道。

1、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巩固财政性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应集中财力,按时、足额落实资金。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体系,增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深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积极运用PPP等模式推进城市建设。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可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5.4 注重科技创新,提升建设成效

1、推进信息技术

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生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和低冲击开发、新型施工技术、绿色建筑等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应用和推广。通过基于云平台的智慧路灯信息化管理技术,进一步降低路灯照明能耗和实现精细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建设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建设管理数据库。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安全。

2、推广绿色技术

强化建筑节能,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构建绿色建筑技术支撑体系,开展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造、绿色运营、绿色改造、绿色拆除等实践体系,促进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和适宜技术成果推广。大力推进智能交通系统使用,推进城市道路(含桥梁和隧道)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等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达到道路交通节能减排效果。

5.5 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建设保障

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培养高水平、专业化、复合型城乡建设管理人才,做好各类专业人才重点帮促、分类指导和专项服务。加强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价,提高职业素质,提升业务能力。


附录1: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要建设项目分布图

附录2:池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要项目建设计划

池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分年度计划表(按建设年度分)

年份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备注

投资额(亿元)

52.69

54.1

36.69

37.77

38.41

219.66

含跨年度的项目和投资

项目数量(个)

284

149

132

108

72

573

池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计划表(按区域分)

区域

市本级

非市本级

老城区

平天湖风景区

开发区

高新区

江南集中区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各县区

投资额(亿元)

60.15

24.52

26.68

0.02

1.75

0.01

106.53

项目数量(个)

241

10

15

2

3

1

301

池州“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资计划表(按项目类型分)

项目类型

生态文明建设

市政公用工程

道路交通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

社会公共事业

总计

投资额(亿元)

40.92

24.86

43.66

90.93

19.29

219.66

项目数量(个)

5

44

103

394

27

573个项目

投资方式

政府性投资

投资额(亿元)

40.92

16.07

43.66

90.93

19.29

/

项目数量(个)

5

33

103

394

27

/

社会资金

投资额(亿元)

/

6.3

/

/

/

/

项目数量(个)

/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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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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