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01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丽
(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6,083.00
最高限价(元):606,083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管理养护类别

公路养护分为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两种类别。

1、 养护工程(专业化养护)包括:路面、路基、桥涵的维修工程、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工程、生命防护工程、路树维护及绿化栽种、补植等工作。

2、 日常养护(非专业化养护)包括:公路的路面保洁、堆占清理、边沟排水、垃圾清运。边坡整修、绿化护管、防汛除雪、路肩高草修割、桥涵及沿线设施日常巡视维护等。

(二) 管理养护的标准

1、 路况水平保持良好,公路线型流畅、顺适,标线清晰,标志鲜明,路面平顺,路基坚实,无明显病害,行车舒适。

2、 路基宽度标准,线形清晰,边坡稳定、密实,上、下边坡修整齐、顺适、曲线圆滑,无污坡、冲沟现象。排水设施齐全、配套、完整。

3、 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路拱适度、排水畅通,路面与路肩分界顺直、醒目,能都及时处置路面油包、坑槽、沉陷、车辙等主要病害,保持路面行车舒适顺畅。路面小修操作规范,工序齐全,几何尺寸规则、准确。

4、 桥涵构造物按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各类技术档案齐全准确。桥面整洁,桥梁帽石、栏杆、扶手完整美观。

5、 保持公路沿线标志、里程碑、百米桩等沿线设施齐全完整。生命防护工程完整有效,无涂抹、无覆盖、无倾斜。

6、 各类沿线养护单位的设置体现出标准化、专业化,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健全,各类养护记录、图表、验收等内业档案资料格式统一,达到内、外协调同步。

(三) 管理养护的基本要求

1、 养护工程的基本要求

(1) 对路面各种病害的处治要以《公路养护规范》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日常巡查制度,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 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 公路的养护生产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2、 日常养护的基本要求

(1) 坚持日常巡查制度,检查公路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 清扫路面,及时清理垃圾堆占,保障路面整洁,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满足路面防滑要求。

(3) 清理路肩,禁止路肩堆占,发现堆占及时清理,保障路肩高度适宜,清除杂草、违章种植。

(4) 清理边沟,保障边沟排水畅通,无淤塞、无杂草。

(5) 保障桥涵泄水孔畅通,发现淤积及时清理,发现桥涵破损及时向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行政执法中心)反映,对未能及时修复的桥涵,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 商务要求

1、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止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完成后须将“确认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为电子标,各潜在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ty*******@163.com),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同时以上所有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顺丰快递)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费自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 址: 新兴街一段1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兴海南街128号F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lnty186*****601@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
电 话: 183*****188

标签: 公路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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