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31 至 2023-06-07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天硕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

一、 依据临床规划及发展的需要,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对常规、感染、免疫、遗传及药物代谢等相关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二、 检验类别及各类别检验项目见下表:

1. 生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叶酸测定

2.

铁蛋白测定

3.

糖类抗原测定

4.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

5.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

6.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7.

雌二醇测定

8.

睾酮测定

9.

血清泌乳素测定

10.

血清促黄体生成素测定

11.

血清促卵泡刺激素测定

12.

醛固酮测定

13.

血管紧张素I(37℃)测定

14.

肾病、血管炎相关抗体

15.

血浆肾素活性测定

16.

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测定(HLA-B27)

17.

去甲肾上腺素测定

18.

肾上腺素测定

19.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测定

20.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

21.

肾小管功能测定

22.

胰岛素抗体

23.

抗肾小球基底膜抗体(GBM)

24.

化学污染物

25.

血管紧张素I(4℃)测定

26.

血管紧张素I测定

27.

血管紧张素II测定

28.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

29.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

30.

血浆皮质醇测定

31.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

32.

血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

33.

血清生长激素测定

34.

血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

35.

血儿茶酚胺测定

36.

尿儿茶酚胺测定

37.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

38.

尿17-酮类固醇测定

39.

甲状旁腺激素

40.

尿香草苦杏仁酸(VMA)

41.

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测定

42.

尿17-羟皮质类固醇测定

43.

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检测

44.

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检测(PLA2R)

45.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

46.

铁蛋白(FER)

47.

附睾蛋白4(HE4)

48.

骨源性碱性磷酸酶

49.

胱抑素C(CYSc)

50.

血β2微球蛋白

51.

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

52.

脂蛋白(α) LP(α)

53.

转铁蛋白(TRF)

54.

总铁结合力组合

55.

24小时尿蛋白(UTP)定量

56.

β2糖蛋白1抗体(β2-GP1-Ab)

57.

丙戊酸(德巴金)(VAL)

58.

硫酸去氢表雄酮DHS

59.

腺苷脱氨酶ADA

60.

甲状腺球蛋白

61.

甲状腺结合球蛋白

62.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63.

游离雌三醇

64.

17α羟基孕酮

65.

双氢睾酮

66.

抑制素B

67.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68.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

69.

胸苷激酶TK1

70.

TAP

71.

免疫球蛋白G4

风湿

72.

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

风湿

73.

高血压四项

74.

高血压五项

75.

女性激素六项

76.

前列腺肿瘤标志物两项

77.

胃功能五项

78.

糖类抗原测定

79.

糖尿病自身抗体三项

80.

贫血三项

81.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四项检测

82.

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三项

83.

肺癌四项

84.

血管炎二项(MPO-Ab,PR3-Ab)

85.

甲氧基肾上腺素类物质

86.

唐氏综合症II期(两项)

87.

狼疮样抗凝物质筛查

88.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六项

89.

血清轻链组合

90.

风湿五项(ASO,RF,CRP,CCP,AKA)

91.

卵巢癌两项

92.

血管炎四项(cANCA、pANCA、PR3-ANCA、MPO-ANCA)

风湿

93.

自身免疫性肝炎抗体四项

风湿

94.

溶贫七项

风湿

2. 免疫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

2

抗核小体抗体测定(AnuA)

3

抗组蛋白抗体(AHA)测定

4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抗体)测定

5

抗角蛋白抗体(AKA)测定

6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ANCA)

7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8

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

9

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

10

总IgE测定

11

腺病毒抗体测定

12

EB病毒抗体测定

13

腮腺炎病毒IgM抗体

14

钩端螺旋体抗体IgG

15

IgG抗A效价测定

16

IgG抗B效价测定

17

不规则抗体筛查

18

风疹病毒抗体测定

19

结核斑点试验

20

尿蛋白电泳定量(带M蛋白)

21

血清蛋白电泳(毛细管电泳)

22

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

23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IgA,IgG,IgM)

24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IgD+IgE)

25

军团杆菌IgM抗体(Leg-IgM)定性

26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IgG(VZV-IgG)

27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IgM(VZV-IgM)

28

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DAT)

29

抗心磷脂抗体三项(IgA、IgM、IgG)

风湿

30

抗β2-糖蛋白1抗体三项(IgA、IgG、IgM)

风湿

31

抗核周因子抗体(APF)测定

风湿

32

抗RA33抗体测定

风湿

33

弓形体抗体测定

风湿

34

尿本-周氏蛋白定性检查

风湿

35

柯萨奇病毒两项

36

麻疹病毒两项

37

寄生虫七项,肺吸虫IgG.脑囊虫IgG.血吸虫IgG.弓形虫IgG.裂头蚴IgG.包虫IgG.肝吸虫IgG

38

食物不耐受14项

39

不孕不育抗体7项

40

呼吸道病原抗体九项

41

优生五项(TORCH-IgM)

42

优生十项

43

优生八项(定量)

44

肺炎衣原体抗体二项(CP-IgM,CP-IgG)

45

过敏原20项A+B-吸入食物组

46

食物不耐受90项

47

torch IgM+IgG测定

风湿

48

抗核抗体谱15项

风湿

3. 微生物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B族链球菌

2

内毒素测定

3

细菌内毒素

4. 分子生物学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乙型肝炎DNA测定

2

丙型肝炎RNA测定

3

丙型肝炎病毒载量检测

4

超敏HBV DNA检测

5

超敏HCV RNA检测

6

乙型肝炎病毒基因YMDD变异测定

7

脱氧核糖核酸测序(乙肝耐药)

8

脱氧核糖核酸测序(乙肝分型)

9

乙型肝炎病毒载量检测

10

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

11

培养细胞的染色体分析

风湿

12

EB病毒DNA测定

风湿

13

HCV基因分型

感染

14

乙型肝炎病毒HBV分型

感染

15

高灵敏HCV-RNA检测

感染

16

高灵敏HBV-RNA检测

感染

17

遗传代谢病IMD

5. 质谱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血清维生素测定

2

全血微量元素六项

3

环孢霉素A浓度(CSA)(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

血药浓度测定

5

他克莫司药物浓度(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6

同性半胱氨酸(HCY)

6. 细胞学检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骨髓涂片

三、 各类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各项,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或特殊原因,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增或调减表内各检验项目;

四、 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一类检验项目的任何一项检验数据不准确,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中标供应商此类别检验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此类别检验项目委托其他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且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结果回报时效:检验常规检验项目为1个工作日,特殊检测项目2个工作日,检验结果能够溯源查询,提供派送和网络打印等多种回报方式。

六、 表内未体现的检验项目,检验收费标准依据《丹东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表》相关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确定;

七、 供应商需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对送检标本的检验报告产生问题,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八、 供应商有为采购人保密的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采购人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复印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除外。

九、 供应商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采购人召回检验报告,并及时提供新的检验报告。

十、 剩余标本(如有)由供应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

十一、 供应商须派驻现场人员,每日依据院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及时收取标本。

十二、 供应商须免费为医院开放数据共享与接口服务,承担与医院端口对接费用,保证与医院内网无缝对接。

十三、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考评办法(见附件)。


宽甸中心医院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考评办法

我院将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对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考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检验科主任每年组织各专业组长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技术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估,并对委托任务执行情况的监控。

对第三方检验机构考核评估的内容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资质合法许可;

2.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相关仪器设备状况;

3.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环境条件;

4.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

5.第三方检验机构人员资质:学历、职称、专业水平、工作经验等。

通过对以上情况现场或资料的调查,评价其是否适宜于所受委托检验的各项参数。

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资质发生重大变化(设备状况、人员配备、许可项目等变更等)时,应随时、立刻对其重新评审,确定第三方检验机构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时,在年度内审时对受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评价审核。

评估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技术和质量保证能力不能够满足要求后,将调查情况向医院主管院长汇报,由医院相关部门终止与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

二、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质量控制

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前、检验中及检验后程序符合国家临床检验技术指标等相关要求;

2.对检验方法与程序的选择适用性;

3.检测能力保证结果报告准确、可靠、公正;

4.明确对检验结果的解释责任;

5.对受检标本和检验数据承担保密责任且没有利益冲突。

6.定期(半年)或不定期采集标本同时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及两家以上省级或市级三甲医院进行检测。

7.每半年向临床征集一次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满意度调查情况。

8.如临床医生或患者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提出质疑时,需要采集标本同时送乙方及两家以上省级或市级三甲医院进行检测。

9.每半年审核一次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报告。

10.每年审核一次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的国家室间质评报告。

第三方检验机构在进行所承担的委托检验任务时,要有能力满足质量体系的要求,并负有全部的责任。如果出现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同国家、省或市级三甲医院的检测结果出现较大偏差时,或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不合格情况,将终止第三方检验机构此类项目的合作,另选一家第三方检验机构合作。

注:检验结果有异议需要比对的检验费用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采购人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同时结合医院运营情况及国家相关政策,综合评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得超过两年,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9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ldglgs@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024-********

标签: 委托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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