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喇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博物馆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喇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博物馆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喇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博物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JQH-G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海喇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博物馆工程 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民发改【2015】5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民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及概况:总建筑面积为7591平方米,保护展示设施面积7350平方米。
2.2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青海省文物局备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为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工程部(西宁市城中区城南南京路45号龙田大厦5楼),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三证(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投标人须持青海省文物局备案登记手续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qhzbtb.gov.cn)、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民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隆先生
联系电话:138*****529
2、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赵玉玺
联系电话:****-*******
3.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5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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