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比选邀约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比选邀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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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比选邀约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B2023-0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年,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采购人宣传主题需要给用户撰写文案撰写设计分镜拍摄制作视频,时长
根据脚本内容需要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7日16时30分
210200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
务局税收宜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采取比选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为中财资金。欢迎合
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按照采购人宜传主题需要给用户撰写文案撰写设计分镜拍摄制作视频,时长根据
脚本内容需要确定。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范围为其中的:
(001)拟请专业公司拍摄制作导向正确形式新颖主题鲜明注重体验的税法宣传
视频,以用于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各主流媒体公益宣传平台等
渠道宜传,以达到增强税法宜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税务工作详
见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税收宜传品制作服务项目三次)比选申请人资格能
力要求: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007062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08时30分到2023年6月7日16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号)。
3.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时: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比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号。
七.其他
项目预算金额:
500,000.00元/年。
服务期:三年,视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比选活动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话:0417-66586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想王梦迪
电话:024-23388267
电子邮件:Inge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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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税收宣传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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