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电子烟仓储分拣设施设备项目
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电子烟仓储分拣设施设备项目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电子烟仓储分拣设施设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电子烟仓储分拣设施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XZZB-CQDY-LS23-06-01;
2.3、采购预算:18.02万元(大写:壹拾捌万零贰佰元整)
2.4、采购内容: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技术性能及要求);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类似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鲜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 06月 01 日至2023年 06月 07 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通过邮件或传真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如需邮购,另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地点: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奥特莱斯15楼
联 系 人:普女士
电 话:191*****463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2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1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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