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监理)

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监理)

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23-05-31 16:03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为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诸暨市公安局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

4.建设地点: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东路2号(原浣东派出所)

5.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对院内办公楼、辅楼及沿街门头等进行整体装修改造,用于浣东交警中队业务工作场所。

6.投资额:总造价约549万元。

7.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建筑外立面改造、局部墙体加固以及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配套设施提升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9.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企业,且已按规定办理CA。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的: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详见附件《CA申请及绑定流程》)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附件《移动CA具体申请及操作方式详见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0575-********

1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13.其他要求:①、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签署复核意见与申请表保持一致。②、拟派总监应无诸暨市外在建项目,如有诸暨市内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③、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办法: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

17.招标文件: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18.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8:30时至2023年6月5日16:30时止(须已办理CA,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19.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0:00时(投标人不需要派人参加)

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6楼开标室

20.本项目在交易中心新平台上进行招标,操作指南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注册及登录网址: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zhuj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1.联系人:李 琼 135*****096(招标人)

蔡如梅 137*****672(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公安局

浙江恒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监理发公告-浣东交警中队搬迁、改造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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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搬迁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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