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局*督查业务车辆租赁项目(第2次)
哈尔滨市*局*督查业务车辆租赁项目(第2次)
技术规格: 1.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证》。 2.14座金杯大海狮,17-20座考斯特、7座合资商务车、5座B级合资轿车。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产权应当属于投标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合法有效、证照齐全、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并按时进行机动车年度检审、环保检审,性能能够满足采购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服务要求: 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并持有相应等级中国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具备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能力。 2.车辆车况良好、车辆的灯光、雨刮、转向、制动、轮胎等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车辆的随车应急工具齐备。 3.车辆不存在违法纪录、不存在交通事故及未了结纠纷。 4.确保车辆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移交应和合同要求一致,不得以次充好。 5.供应商负责油费,车辆停泊,过路过桥费用,司机工资食宿等费用。 6.每次保障安全到达指定地点,车辆若发生意外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车辆或司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 7.在服务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安排车辆并保证能够及时与其进行业务沟通。 8.供应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应协助承租方及时处理,调配其它车辆。 9.中标供应商在实际业务发生中出现重大失误(车辆事故),承租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10.行车里程以供应商始发计算。 11.服务期限及结算方式:三年,采取1+1+1的方式签订合同据实结算。 验收要求: 起止时间和公里数要由用车人核定确认。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局督查业务车辆租赁项目(第2次)
服务周期:109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26号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31 19:34:38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05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5-31 16:34:38
采购编号:HLJGCYC231*****202********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信访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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